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深圳社保 的文章 關鍵字: 社会保险 疫情 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