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明代宦官真的如此不堪么?带你走进明朝宦官的另一面

在我们一般的印象里,明代宦官简直是“十恶不赦”的代名词,他们蛊惑圣聪,专权乱政,鱼肉百姓,无恶不作。可是,笔者在查阅史料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明代的宦官们,似乎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现在就让小生带大家走近,明代宦官被人忽视的“另一面”


明代宦官真的如此不堪么?带你走进明朝宦官的另一面

一、明代宦官的权力十分有限


而在进入正题前,小生必须先纠正一个延续已久的谬论——明朝宦官可以一手遮天,无所顾忌。实际上,这种偏见是完全没有史料依据的。


小生在其他文章中已经提到过,明朝的政治本质上是一种“上下相维”的政治——上到皇帝,下到司礼监,再到外廷大臣,无论你是谁,都处在层层的制约之下,无法肆意妄行


就以皇帝而言,皇帝发下的诏旨,需要内阁的草拟,给事中的审核,如果“事有未当”,内阁可以“封还诏旨”,各科给事中可以“封还执奏”;在人事权方面,内而内阁,外而六部长官,其人选皆由“廷推”,皇帝的选择权十分有限。据利玛窦所说,明后期皇帝甚至无权“加任何人的官或增加对任何人的赐钱,或增大其权力,除非根据某个大臣的要求这样做”。


明代宦官真的如此不堪么?带你走进明朝宦官的另一面


而以外廷大臣而言呢,他们的背后则有着中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挑刺儿集团”——十三道监察御史。这些监察御史以“风力”作为他们的最高行事标准,并可以随时“风闻言事”,任何贪污乱政的行为,在他们的面前,可谓是无所遁形。


那么宦官呢?当然同样如此。因为在明代,任何上行章奏都需要内阁“票拟”,任何下行诏旨都需要内阁撰写,所以司礼监一般情况下,是根本没办法无视内阁的意见,擅自发布政令的(因为诏旨撰写权根本不在他们手里),也没法对内阁所票拟的意见,做出任何实质上的更改。请看刘若愚《酌中志》中的一条记载:


每日奏文书,自御笔亲批数本外,皆众太监分批,遵照阁中票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间有偏旁偶讹者,亦不妨略为改正。


很明显,太监批红的原则实际上是“遵照阁中票来字样”,而并不能对票拟的主要内容有所去取,他们所能“改正”的,则仅仅是“偏旁偶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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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很多小伙伴们可能要问了,为什么在王振、刘瑾、魏忠贤时期,宦官的气焰却如此熏灼呢?小生以为,根本原因,其实在于

外廷的合作。


请看下边一条“刘瑾乱政的”记载:

自逆瑾用事,文臣裁抑至甚,内官、武弁纵横而行。瑾等数人,皆赠父祖为都督、都指挥,母为夫人,造坟祭葬。该部不敢执,科道不敢言。其诰命、祭文,皆内阁所撰。议者以当时内阁诸公,结党乱政之罪不可掩也。


很明显,即使在所谓“刘瑾乱政”时期,宦官也没有夺走专属于内阁的草诏权,所有的诏旨依旧是内阁起草的,刘瑾只是经常对内阁成员进行嘱托、吩咐而已。如此,也无怪乎《继世纪闻》作者要感叹 “当时内阁诸公,结党乱政之罪不可掩也。”了。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没有内阁大佬的合作,刘瑾是根本掀不起什么风浪的。大家不要为小生这种想法而惊讶,明代何良俊就是如此认为的:


震泽长语云,刘瑾虽擅权,然不甚识文义。中外奏疏处分,亦未尝不送内阁,但秉笔者自为观望,本至阁下,必先与商量,问此事当云何,彼事当云何,皆逆探瑾意为之。有事体重大者,令堂候官至河下问之,然后下笔,故瑾益恣肆,若当时人人据理执正,牢不可夺,则彼亦不敢大肆其恶也。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


说完了刘瑾,我们再说说魏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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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的印象中,在魏忠贤专政时期,明代大臣可谓是“奴性到了极点”,内阁大臣就是形同虚设,明代所有的制度全部败坏了。但是,小生发现刘若愚《酌中志》却是这么说的:


(魏忠贤的)一切削夺勒限追赃诸严旨皆内阁顾秉谦等票拟,非中旨,见有阁中底簿,中书官可证也。


也就是说,魏忠贤和刘瑾一样,也仅仅是嘱托者,指使者,最重要的“票拟权”“拟旨权”依然牢牢掌握在内阁手中。换句话说,如果内阁首辅顾秉谦不合作,魏忠贤其实也无如之何。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明代所谓的“宦官专权”,实际上是宦官在皇帝的默许下,拉拢了一部分的大臣,组成一个短暂的“文臣宦官联盟”

,从而“结党乱政”的过程。也正因为如此,明代的“宦官专权”普遍时间都很短——王振6年,刘瑾4年,魏忠贤3年。他们所做的事情,也和唐朝宦官(拥立宪、穆、文、武、宣、懿、僖、昭八帝)与汉朝宦官(诛杀外戚,掌握兵权、子弟担任郡守)不在一个档次上。


二、王振与刘瑾的另一面


接下来,小伙伴们可能要问了,为什么像王振、刘瑾、魏忠贤这种宦官,居然能够吸引到一部分文官支持呢?以往的解释,往往是文官软骨头,宦官有皇权支持等等。但是,小生搜索史料时却发现,像王振刘瑾之类的人,他们本身的品格、理念和措施,也确实能够吸引一些文官追随者。


首先,我们来看看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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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良俊《四有斋丛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北京功德寺后宫,像设工而丽。僧云:正统时张太后尝幸此,三宿乃返。英庙尚幼,从之游。宫殿别寝皆具。太监王振以为后妃游幸佛寺非盛典也,乃密造此佛,既成,请英庙进言于太后曰:“母后大德,子无以报,已命装佛一堂,请致功德寺后宫,以酬厚恩。”太后大喜,许之,复命中书舍人写金字藏经置东西房。自是太后以佛及经在,不可就寝,遂不复出幸。当时名臣尚多,而使宦者为此,可叹也。


也就是说,王振的性格里的一部分,是受到了明代士大夫的很大影响的,否则也不会做出这件“抑止游幸”的事情来,以至于让何良俊发出了“当时名臣尚多,而使宦者为此,可叹也。”的感叹。


至于刘瑾,我们稍检史料就可知,他的所作所为,似乎和我们一般印象中“只为货财”的宦官,有很大的距离:刘瑾似乎喜欢做一些,那些专门以贪财纳贿为生活目标的太监,所绝对不用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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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陈洪谟《继世纪闻》记载:逆瑾性极贪残,而假窃大义,沮抑同列。马永成欲升百户邵琪,已得旨,瑾力拒以为不可,争于上前。


刘瑾你是怎么了,居然学起了明代士大夫的传统艺能——“争于上前”?


又比如:“逆瑾以富国为名,每欲巧取横敛,且因以窘迫文臣。凡有公错诖误者,辄揑旨以姑免提问为名,各罚米粟以实边储。士大夫畏其凌虐,亦甘心从罚。初自一二百石,后渐增至千五百石。坐此破家者甚众。”


哎呀刘瑾,我说你一个宦官,怎么这么关心“富国”“边储”了呢?


还有下面这事:


未几,刘宇入阁,以彩代之。彩尝劝瑾:“今天下诸司官有馈送公礼物者,非取于官库,则敛于小民,取怨贻患,所当知之。”瑾大开纳,遂禁察馈遗者。适山东巡按御史胡节回,敛馈未至,瑾侦知之,摭下锦衣狱捶死。少监李查、侍郎张鸾、指挥赵良差往福建回,敛银二万馈于瑾。瑾收其银于承运库,李查降长随,赵良降南京百户,张鸾以不知敛银,令致仕。


看到这里,小生不禁要问刘瑾一句了,你这何苦呢?你不是一个“贪赃枉法”的大太监吗,人家送你钱你还不乐意了?啊,对了,也许你是觉得这样可以收获名声,所以禁止明面上的贿赂,实际上依然偷偷收?可是陈洪谟又说了:


其银两因馈送得罪者甚多,剥削之弊,一时少息。


而且不仅如此:


彩又言于瑾曰:“公左右用事者,多骗财坏事。”瑾遂逐去之。其他救正颇多,衣冠之祸亦为少减


也就是说,我们的刘瑾大宦官,是真真正正,想过要做我大明的“反腐急先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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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刘瑾不仅想当大明的“反腐急先锋”,而且是真正想对明朝的某些他所认为“弊政”,进行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


这些改革包括:


1、 刘瑾认为明朝祖训“文臣无祭葬例”,因而将文臣祭典一律裁革。

2、 刘瑾认为《正德明会典》是破坏祖宗旧制,“妄增新例”,因而“毁其書,悉追夺各官陛职”。

3、 刘瑾认为巡抚官不是明朝祖制,因而全部撤回。

4、 刘瑾认为当时“京边年例银”不是明朝祖制,且靡费财政,因而“慨然修举屯田”,试图恢复明朝初年卫所屯田兵食自足的盛况。


对于第四点,陈洪谟特地发了一番议论:


使顾尚书当刘瑾查例之时,答曰:“昔盐课在各边上纳,故无年例银之送。后改盐课纳银解京,故不得不分送各边。”如此,瑾必不怒而反正盐法,淇其不免矣。

可见他对刘瑾没能查清“年例银”的真正根源感到十分的惋惜。


我们必须承认,刘瑾、王振确实做了不少坏事,但仔细观察他们的事迹和性格特点,我们就可以发现,他俩其实都受到了当时士大夫文化的一定影响,因而具有了一些明代士大夫的责任感。这为他们争取一部分士大夫的支持,奠定了感情上的基础。


三、明代的“硬骨头“宦官们


最后,如果我们把目光从刘瑾、王振、魏忠贤身上移开,便更可以发现,明代深受士大夫文化影响的太监,实际上俯拾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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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成化朝的“硬骨头”怀恩:


成化时,林俊弹劾当时的“妖僧”李继晓,宪宗发怒想要处罚他,司礼太监怀恩叩首谏诤,说:“杀俊,将失百官心,将失天下心,

奴不敢奉诏。”宪宗大怒,说:“汝与俊合谋讪我,不然安知宫中事?”于是抡起笔砚掷向怀恩,没有打中。


怀恩见此,立刻脱帽解带,伏地号泣说:“奴不能复事爷爷矣。”宪宗听罢,将怀恩赶出宫门。怀恩到东华门的时候,派人对诏狱看守说:“若等合谋致俊死,若等不得独生。”然后便回家称病不起。宪宗气消之后,对怀恩:“命医治疾,屡使劳问”,林俊也逃过一劫。


这怀恩真的是宦官吗?简直活脱脱一“臭脾气”大明文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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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郑晓在《今言》里,记录了不少宦官保全文臣的事例:


正德庚午,逆瑾既缚,治党羽,长沙欲逮内阁曹元。太监张永曰:“老先生勿开此路,当为日后计。”元得削籍去。正德辛巳,新都因言官论晋溪票拟下诏狱,且将杀晋溪,司礼曰:“万岁今纔年十五,王天官班左大臣,一旦至此,恐日后事不可料。”大礼议时,永嘉欲逮新都,司礼亦不肯。


又如隆庆时的乾清宫管事太监李芳,“曾以上书直谏下狱,与海刚峰先生讳瑞谥忠介者同事”


又比如万历时的秉笔太监陈矩,不仅喜好读丘濬的《大学衍义补》,一生对其爱不释手,而且也颇有一番菩萨心肠:


抚司刑部所监诖误诸臣,内外重犯,先监每以上帝好生无知入井为念,多方曲存培养圣德,遇事即谏草多不存。是以潜移默化,外廷不尽知也。 ——刘若愚《酌中志》


又如万历时有一掌印太监张宏,在他去世后,神宗皇帝曾对其发出如此感叹:我常想张宏,好个老儿,每见我遣罚一个谏官,即叩头流涕,善言宽解,我亦为他息怒,何等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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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万历期间,所谓“臭名昭著”的矿税太监孙隆,在刘若愚《酌中志》的记载里,也颇为贤德:


隆在苏杭日久,又以暇日重修西湖苏堤,从容儒雅,盖事办而民不扰,大得东南民心,至今思之未艾也。


总而言之,明代宦官固然有种种不是,但他们很多人的品格和事迹,相对于文臣而言,可以说毫不逊色。无奈文官对“刑余之人”有着种种不恰当的偏见,让他们很多人的善举都隐没了。方志远在《从事必躬亲到垂拱而治——论明代国家政治体制的演变》一文中,把司礼监看作是“皇帝越轨行为的第一道防线”,可以说是凿凿有据的:今且试看怀恩、李芳、陈矩、张宏的事迹,他们和当时敢于直谏、气节凛然的士大夫,又有什么区别?清代前期的张廷玉之流无论已,就连后期的所谓“中兴名臣”曾剃头等人,要说气节与个性,又岂能与这些“刀锯之余”相提并论!


参考文献:

1、 刘若愚:《酌中志》

2、 郑晓:《今言》

3、 陈洪谟:《继世纪闻》

4、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

5、 方志远:《从事必躬亲到垂拱而治——论明代国家政治体制的演变》

6、 利玛窦:《利玛窦中国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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