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區關於部分居民服務經營場所
有序恢復營業的通告
根據《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香洲區疫情防控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證照齊全的美容、美甲、保健按摩(含足浴)等經營場所,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復營業。
二、各相關經營單位從業者須戴口罩,每天早晚檢測體溫;顧客進店須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和個人行蹤軌跡核查。從湖北返珠未滿14天的人員,以及有發熱(體溫超過37.3℃)、乾咳等症狀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店,且各相關經營單位要第一時間將情況報告所在社區。
三、各相關經營單位應實行顧客預約制,控制進店人數,不得出現聚集性等候現象。
四、各相關經營單位應保持經營場所通風,做到每日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一消毒,處理好一次性用品用具及廢棄物。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諮詢、投訴電話:2265152
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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