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如何看待患者术后情绪激动砸碎玻璃坠楼身亡,家人向医院索赔百万?

行摄青年


如何看待患者术后情绪激动砸碎玻璃坠楼身亡,家人向医院索赔百万?

这事真是逆了天了。

事情经过

根据媒体报道,2017年10月1日下午两点左右,在北京一家医院骨科治疗的吴先生情绪激动,坠楼身亡。吴先生的家属将医院起诉到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67万5千多元。

这位吴先生是在2017年9月29日因意外摔伤右臂,到医院接受骨折手术。

吴先生跳楼的“原因”和过程

吴先生的妻子称,“10月1日上午输液扎套管针时因为护士扎了十多次才成功,吴先生情绪有些激动,后来又出现了跑针的情况。下午输液时,吴先生突然情绪失控,在病房里就要拔针、拽纱布,把护士叫进来才拔了针。”

然后,患者想抽烟,护士让妻子带患者到外面去抽。

“出了病房,吴先生走楼梯,他的妻子坐电梯下楼”——这里有点奇怪,为什么不一起走?

患者在走楼梯期间,用消防栓砸碎住院大楼5楼北侧窗户,翻窗跳出,坠落于住院大楼2楼外平台。当场是死亡。

吴先生的弟弟认为,当时吴先生用消防栓砸窗、翻窗,医院的医务人员没有及时制止。护士把门关上了,在屋里看着。那时他在砸窗户,如果医护人员去制止,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

同时,患方还认为,吴先生情绪突然失控可能与脑部疾病有关,十年前曾经在被告医院做过脑部的手术,被告医院没有及时检查。

医院方对于事情的描述相对简单:“10月1日,患者继续常规输液治疗,14点,患者与其妻子自行步行走出骨科病区,不知何故,患者于14点44分自行敲碎住院大楼5楼北侧窗户,翻身坠落于住院大楼2楼外平台。”

吴先生坠楼身亡的责任

根据以上描述,吴先生接受的仅仅是上肢骨折内固定手术。这种手术术后,患者具有完全的自由活动能力。患者本人又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坠楼是吴先生用器物暴力毁坏医院建筑物的安全保护设施,翻窗造成的,也就是说是吴先生主观意志行为的结果。

也就是说,吴先生是主动跳楼自杀。

吴先生为什么自杀?

即使,如他的妻子描述的那样,在输液过程中“护士扎了十多次才成功”,还“跑针”(按照一般的医学常识,成年男性输液静脉穿刺非常容易,再拙的护士也不可能扎十几次——因此,这段话几乎不可信),招致吴先生有些不爽。

但是,这绝对不构成激发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自杀的理由。

至于,吴先生弟弟称吴先生在砸窗跳楼期间,护士见死不救的说法,可信程度很低。因为,吴先生走的是楼梯,到过医院的人都清楚,日常情况下,医院的医护人员并不多,除了刚好路过,不会有护士“守”在楼梯间。

再则,患方称“吴先生的情绪失控可能与脑部疾病有关,十年前曾经在被告医院做过脑部的手术,被告医院没有及时检查”。

这在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来说,这都是“风马牛”,吧这两者扯在一起是彻底耍无赖。

因此,吴先生自杀的原因,正如院方所说“不知何故”。

这样,吴先生的自杀,既不是由于医院医疗过程中的失误或差错造成,也不是医院安全设施和措施存在缺陷造成。

就是说,医院没有任何过错,无论怎么说,医院都没有任何责任可言。

既然没有责任,那自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最多,在中国特色人情社会中,在各方和稀泥下,院方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吴先生家属些许经济补偿。


挣脱枷锁的囚徒


很难说。我95岁老父亲,是41年抗战老战士,因髋骨骨折,在某三甲医院做手术,他今天发脾气,大骂医院不负责。为什么?据他说手术是在长凳子上做的,令人吃惊,令人寒心。所以别以为医院都有理,你做手术,如同被宰的猪羊什么尊严什么人性温暖都没有。所以人不绝望,不会盛怒以死相拼的!


东楚龙野虎


手术后的疼痛超乎常人的想象,而被人不理解让人绝望,去医再医结果匪人所思,不能说,说出铁定精神病,发生在身上的一切无法承受,医院真令人恐怖,不知何时是个头哇,术后的病人如何才能解脱,一跳还能一了百解,活着没希望,没温暖,没尊严那才是苦海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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