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南宁永和桥聚众斗殴案首开庭,被告人还是在校学生

今年2月25日,南宁市永和桥上发生一起百人聚众斗殴事件,途经的市民将打斗人员手持大刀互砍的视频广为传播,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今天上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涉案的被告人冯某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值得注意的是,案发时冯某还是一个在校学生。

南宁永和桥聚众斗殴案首开庭,被告人还是在校学生

由于案发时,冯某已经年满18岁,他也成为永和桥聚众斗殴案件中首个受审的涉案人员。公诉机关认为,2月25日晚上,在永和桥聚众斗殴事件中,在接到大沙田一方的召集人方某电话后,冯某赶到了大沙田前进路南二街方某家中,与覃某、张某和廖某等人商量一起去永和桥与万秀村一带的网民打架。当天晚上11点左右,冯某等20多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前往约架地点,在亭子小学附近时,他们停车分配好刀具和钢管, 部分人员甚至用杀猪刀和钢管拼接成长刀作为武器使用。在驾车行至永和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大沙田一方斗殴人员与万秀村一方斗殴人员相遇,开始互相殴打起来。2月26日,被告人冯某被南宁警方抓获。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大规模的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宁永和桥聚众斗殴案首开庭,被告人还是在校学生

被告人冯某说,自己并非方某“情场秩序”QQ群的成员;其次他接到方某电话后,到大沙田见到方某等人,但是没有参与商量到永和桥与万秀村网民的打架当中;此外冯某表示,他是见对方持刀上来,自己出于自卫只是挥舞了几下长刀。不过在公诉人当庭讯问下,冯某难以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南宁永和桥聚众斗殴案首开庭,被告人还是在校学生

被告人 冯某我觉得这种事情之后,我懂得犯罪坐牢是一件不好的事,我也认真请法官给我一次机会, 让我重新做人。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本案择日再进行宣判。

记者:李永新 于永军

编辑:良嘉 圆圆 思宇 欣雅(实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