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衡水城市园林绿地里停车罚款或超千元

在城市园林绿地里随意停放机动车、摆摊设点、倾倒垃圾等不仅给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困扰,也直接影响了我市的形象。日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用设施监察支队开展园林绿地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内容包括:园林绿地内违章停车;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志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在绿地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践踏绿地、损伤树木花草;在绿地内堆放杂物、焚烧物品、排放污水;在绿地内搭棚建屋、硬化圈占等行为。

4月11日上午10时许,在市区和平路与自强街路口,多辆非机动车停放在道路绿化带内,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将车辆全部清理出绿化带,并向有关市民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上午10时30分许,在和平路与新桥南街附近,一名摊贩将摊点设在绿化带内,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劝离并妥善安置。

在执法过程中,机动车随意占用绿化带问题较为突出。12日上午9时许,在市区和平路天缘盛世小区附近,一辆越野车停放在绿化带内,执法人员联系上车主,车主赶到后,执法人员向他下发了《园林绿地行政处罚告知单》和《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责任人承诺书》。上午10时,在市区育才大街澜点家园小区门口,多辆机动车停放在路边的绿化带内,执法人员一一通知了车主,待他们赶到后,向他们发放了《园林绿地行政处罚告知单》和《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责任人承诺书》,司机们纷纷表示,以后不会再将车辆停放在绿化带内。

公用设施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甄建国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的原则,对于初次违法和初次执法对象行为人采取警告教育为主的方式,由当事人签订《园林绿地行政处罚告知单》和《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责任人承诺书》,并不进行罚款,但一经签订告知单和承诺书,他们将被录入违法违规名单,如果出现二次违法或严重违法行为,将按处罚标准上限处理,例如在绿化带停车,按规定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一旦二次违法,将按照500元进行处罚,如果停车行为损坏了绿地,将按照损坏绿地价格的3—5倍进行处罚,罚款数额或超千元。在此,他呼吁广大市民能够爱护我们身边的绿地,大家携手,共同创造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

衡水晚报记者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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