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1月28日,衡水市住建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必须在复工前做好消毒、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衡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通知要求,建设行业相关企业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推迟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开工。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车辆、人员进出工地登记、检查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各项目施工现场要配备体温检测仪和防疫防护用品,坚持每天上下班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属地防控部门,迅速有效处置。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要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清洁整治,对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要重点清理,加强消毒消杀,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同时,强化工地食堂卫生管控,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节后复工的建筑工地,督促项目单位对进入现场人员全部进行体温监测,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动态信息,对近期出入过已经报告病例地区的人员要进行重点筛查,密切关注返回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情况,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衡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截至目前,衡水市主城区57个建筑工地全部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市住建局正在统计各工地近期可能从外地返衡工人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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