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洛陽市中小學劃片批次有調整!

教育是很多家庭的

頭等大事

孩子上學劃片

家長們非常關心

洛陽市中小學劃片批次有調整!

3日,洛陽市教育局公佈

今年城市區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招生政策

對我市中小學招生事宜

做出明確規定

洛陽市中小學劃片批次有調整!

(點擊看大圖)

★招生順序★

“房戶一致”優先,分四批次招生

從去年開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全面實行劃片招生。

今年,市教育部門在對去年中小學招生工作進行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將4個劃片招生批次中的3個進行了調整:第二批由“三代同住且父母無房”調整為“父母無房且三代同住”,第三批的“有戶無房”與第四批的“有房無戶的同一行政區學生”順序進行互換。

目前,我市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正在針對本轄區人口居住特點、人口密度、道路街道、學校空間佈局、小區樓盤開發以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並將本著“小調整,大穩定”的原則,科學劃分或調整學區。

●2018年我市中小學劃片招生具體批次

第一批:房戶一致。

第二批:父母無房且三代同住。

第三批:有房無戶的同一行政區學生。

第四批:有戶無房。

報名材料:報名時須攜帶監護人戶口簿(戶口遷入轄區時間以當年3月31日前為準)、住房證明等。

有特殊情況的,受託監護人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學校審驗,然後辦理報名手續。

洛陽市中小學劃片批次有調整!

排序原則:當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超過學校招生規模時,學校按照“房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列先後順序分類分批招生。

當同一順序的學生超過核定的該校招生計劃時,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公平原則制定排序規則和方法錄取。房戶不在同一行政區時,由房產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安排到轄區內學校入學。

★特殊群體★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提前備好這些證件

今年,我市將繼續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確保“應入盡入”。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須帶齊這些證件

進城務工人員和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子女,由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明(戶口簿)、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地所在區的就業證明(或勞動合同、營業執照)、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到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就讀。

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劃定服務學區,以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

對有條件的城市區,可嘗試“量化積分”入學辦法,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

●“量化積分”的主要依據

住房情況(以購買房產並實際入住為依據)、居住時限(以公安機關辦理的居住證或暫住證為依據)、就業情況(以人社部門備案或認可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及稅務機關出具的繳稅證明為依據)、社保證明(社保部門提供的參保繳費信息)等。

★民辦學校★

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6月15日前

上報招生方案

我市今年將繼續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行為,任何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得以各種競賽獲獎、等級考試等證書作為入學依據,不得借用任何校外培訓機構代學校進行招生考試

在民辦學校招生方面,我市將鼓勵引導其在本行政區域範圍內進行招生,不得異地組織考試選拔,擾亂當地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對於聯合或委託社會培訓機構開辦“佔坑班”選拔生源、加重學生課業和經濟負擔的學校,要嚴肅查處。

6月15日前,城市區民辦學校將根據文件精神,制訂切實可行的招生方案並上報至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待批准後方可招生,招生要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

★跨學區入學★

小升初擇校的孩子,中招不享受

分配生政策

戶口、房產均在新區,

想讓孩子到澗西

公辦小學、初中上學可以嗎?

不允許!

政策規定,各學校要嚴格審驗新生入學所需材料,做好學生身份認定工作,把好學區內學生入學關;嚴格控制招收跨學區學生,禁止招收跨行政區學生,堅決杜絕起始年級出現大班額情況,嚴格控制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的班額,確保大班額零增量。

對於有大班額的學校,嚴格控制擇校,確保今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消除大班額。

洛陽市中小學劃片批次有調整!

(網絡圖片)

各校要在確保學區內及其他符合入學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確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擬接收的學生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分類上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接收。

各初中招收的政策外非本學區學生,要與學校簽訂跨學區承諾書,承諾在初中畢業參加普通高中招生時,不享受分配生資格

承諾書一式三份分別由家長、學校、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保留或存檔備案,作為中招不享受分配生政策的依據,非本學區學生名單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

跨學區學生名單加蓋公章後一併上報,註冊時予以標明,超過計劃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

★殘疾兒童★

可到屬地內的普通學校隨班就讀

今年,教育部門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殘疾(或孤獨症)兒童、少年的入學工作。殘疾(或孤獨症)兒童、少年可在特殊教育學校或培智學校就讀,也可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

對於無法隨班就讀的殘疾(或孤獨症)兒童、少年,凡是本區內有特殊教育學校的,由各區妥善安排;目前暫無特殊教育學校的,可到市特教中心就讀。

★陽光招生★

如發現招生有貓兒膩,可進行舉報

今年,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市直各學校將繼續堅持公開的原則,繼續推進陽光招生,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信息。

招生政策公開:各區教育局、各學校在招生前將招生工作有關政策、辦法,以網絡發佈、社區公告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告。

公告內容包括:各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學區劃分),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報名材料,招生錄取辦法等。

招生錄取結果公開:各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公佈錄取學生名單等招生結果。

接受社會監督:教育行政部門應向社會公佈投訴電話、投訴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對違規招生致使學生無法註冊學籍的,招生出現大班額的或其他違規招生,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出現違規行為的學校,兩年內取消各類評優、評先資格,並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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