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法律权威不容丝毫亵渎

6月3日,永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全院干警的协同配合下到程海镇星湖村委会,就“村民邻里妨碍纠纷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在执法活动中,永胜县人民法院还邀请了公、检、司等部门相关人员协助执行,永胜县电视新闻媒体、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到现场作执行监督与见证,确保执行过程透明公开。

法律权威不容丝毫亵渎

在听取该院执行庭主要负责同志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和观摩,村民邻里双方之间造成妨碍纠纷的核心焦点,其实仅此只不过是为了一堵围墙而已。

事因该案双方当事人因排除妨碍纠纷,经县法院期纳法庭调解处理后,一方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视人民法院的调解协议书为“儿戏”,既不履行调解协议义务,也不向司法部门报告,擅自强行砌筑2米多高永久性邻居隔墙,阻挡妨碍了隔壁邻居正在建造的混泥土房屋外粉刷工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县法院及镇司法所不下于10场次协商调解,但被强制执行方却仍不配合执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报县法院党组研究同意,对此案引起的侵害物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权威不容丝毫亵渎

据悉,该执行案件既是永胜县法院在全国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大背景下,亟待重点解决的执行案件之一。又是永胜县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树立司法权威,提高社会公信力,充分彰显法院领导亲自带头办大案、解难案风范,历练全院干警参与执行,凝聚干警合力,开展永胜法院“大练兵”活动的一次重大机遇。通过强制执行,妥善处理好群众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两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现场执行监督与见证,切身感受到了由于诚信缺失为执行工作带来的阻力和困难,以及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并对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将执行工作公开、透明的做法表示高度赞赏。一致认为,通过对该案的强制执行,不仅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不作为”和“滥作为”现象发生,确保了执行权在阳光下正确行使。而且,通过强制执行达到了“以点带面”,教育、引导、影响一大片群众的效果。尤其是针对当前强力推进实施“九大专项行动”抢救性保护程海湖,在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该案的个案事件来看,只不过是邻里之间一堵围墙的纠纷而与,原则上来讲,应该只能算是一个小案、一件小事情。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处理不当,小案也有可能转变成大案,小事也有可能酿成大事。从该案执行的整个工作过程来看,县法院主要领导亲自到现场指挥,工作开展有条不紊,预防突发事件预案准备充分。同村居民和围观群众反响良好。

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皆表示,今后要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加强工作沟通,积极呼吁全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同时,也希望县法院多举行几场这种“现身说法”“现场执法”“阳光司法”“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的案件执行活动,进一步增进法院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不断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努力构建法治永胜、平安和谐永胜,作出大家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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