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保护珙县各水域的生态
珙县发布了禁渔通告
3月1日--6月30日全面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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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 渔 时 间
3月1日至6月30日
禁 渔 范 围
珙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禁 渔 行 为
禁止在天然水域开展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活动
禁止进行游钓和水禽放养活动
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
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可有的人偏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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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罗镇多方联动果断处置非法电鱼行为
近日,上罗镇畜牧兽医站接群众举报“汉村河有人正在电鱼”信息后随即将情况报告了镇政府。镇领导高度重视,果断决策,当即组织镇畜牧兽医站、派出所、村干部等人员赶赴现场处置事件。
(资料图)
工作组当场拿获正在河道里实施非法电鱼行为的赵某,对其捕获的0.8斤鱼和电鱼器材进行没收,并将赵某带回上罗镇派出所进行了问询和法规教育,责成赵某在一周内自行购买鱼苗4袋,每袋鱼苗不低于1斤,在畜牧兽医站和当地群众的监督下投放河道。
(资料图)
面对电毒、炸鱼
和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2017年以来
县公安机关、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等部门
重拳出击、联手行动
开展了严厉打击电、毒、炸鱼
和违禁捕鱼专项行动
再次提醒大家
切勿以身试法
特别提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请大家切实提高环保意识,切勿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禁用的工具或方法进行捕捞,共同呵护好人民群众自己的绿水青山。
举报电话:110(珙县公安局)
坚决抵制
禁渔期滥捕行为
来 源 ▏ 珙县畜牧水产局
本刊主编 ▏ 陈杰
编 辑 ▏ 罗双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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