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嘉兴出新政:商品房获预售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全部上市

继前期出台了“嘉五条”、《关于对嘉兴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后,6月13日,嘉兴市建委等9部门终于再次“出招”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剑指房地产市场。

嘉兴出新政:商品房获预售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全部上市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幢、分单元、分层、分批销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认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销售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车位、储藏室价格以及是否委托经纪机构销售、是否全装修出售等内容。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全部准售房源、‘一房一价’、销售承诺书及销售结果,便于购房者对车位、装修售价及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合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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