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安康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端午節臨近,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持續保持糾正“四風”問題的高壓態勢,警示教育全市廣大黨員幹部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如下:

1、漢陰縣城關鎮供銷社黨支部書記、主任晏明私車公養問題。2015年至2016年,晏明違規在單位報銷個人私家車相關費用,共計7.09萬元。2018年3月,晏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繳。

2、嵐皋縣城關鎮水田村五組組長陳錫朋違規操辦生日宴問題。2018年1月,陳錫朋在家中設宴8桌,為自己操辦生日宴,收受禮金11000餘元。2017年6月,陳錫朋因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由於在處分期內,2018年2月,陳錫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還違規收受禮金。

3、旬陽縣小河鎮東溝村黨支部書記吳昌銀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2017年8月,吳昌銀在小河招待所設宴席11桌,為其孫操辦升學宴,收受禮金124筆39300元(其中收受18戶貧困戶禮金3300元)。2017年12月,吳昌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還違規收受禮金。

4、石泉縣後柳鎮黃村壩村主任李永和違規參與村民升學宴問題。2017年8月,李永和未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且不聽駐村工作隊隊長勸阻,執意為村民馮某操辦的“升學宴”當“知客”。2017年12月,李永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安康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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