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5.18”视频会议精神,6月份以来,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3+N”周末夜查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97起,其中,醉驾8起、无证驾驶29起、超员21起、大货车野蛮驾驶1021起。现将查处的8起醉驾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豫DC2C89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杨中伟
违法地点:汝州市建兴街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豫DMB938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胡俊峰
违法地点:汝州市风穴路与朝阳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豫DPQ727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董运强
豫DC8Q89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于书彬
违法地点:汝州市永安街与朝阳路交叉口
豫DB1W88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邢永强
违法地点:汝州市沿河西路路段
川AZ520K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杨新红
违法地点:汝州市望嵩南路汝河桥路段
无牌
车型:摩托车
驾驶人:陈进峰
违法地点:汝州市风穴路与梦想大道交叉口
驾驶人:李斌卫
违法地点:庙洪242省道汝州市寄料镇泰山庙村路段
什么是(3+N)?
◆3项重点违法:酒驾、醉驾、毒驾
◆N项重点违法:
涉牌涉证、超限、超载、违停、倒车、逆行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只要你违法,必然逃不过蜀黍的火眼…)
根据部署,此次统一行动的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时间为:
★ 重点区域是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涉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 重点时段(不告诉你),特别是高中考、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端午节、世界杯足球赛期间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的重点行为包括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蜀黍还要告诉你这些“知识点”,请用心记下,并熟读三遍!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涉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开车的朋友们莫慌张,
咱只要没有交通违法行为,
就不用担心交警蜀黍找上门!
再次提醒:
开车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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