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達州6月19日訊(馮城)6月15日,渠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渠縣監察委員會首次移送的被告人楊某涉嫌徇私枉法罪、貪汙罪、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該案在渠縣人民法院第七審判庭公開審理,全市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幹警、市中級人民法院評審專家、市縣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共計40餘人參加了庭審觀摩。
自《國家監察法》頒佈以來,渠縣監察委員會首次將楊某一案移送渠縣人民檢察院審查,2018年4月9日,該院依法對楊某作出逮捕決定並由渠縣公安局執行,通過審查,同年5月8日該院向渠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月15日,渠縣人民法院決定公開開庭審理楊某一案。在法庭調查環節,出庭公訴人熟練運用多媒體進行舉證、示證,將傳統的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證據通過多媒體更直觀、生動向法庭進行展示,並與被告人楊某及其辯護人進行當庭對質。為了進一步證實被告人犯徇私枉法罪、貪汙罪這一事實,公訴方還申請了證人潘某出庭作證,由控辯雙方對其進行當庭詢問。法庭調查結束後,依據在案證據圍繞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及具體的定性、量刑,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公訴人還針對此案向旁聽人員及社會公眾進行了庭審法制教育。在眾多證據及事實面前,被告人楊某表示認罪、悔罪,希望對其從輕處罰。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庭審後,參加庭審觀摩人員與旁聽群眾均表示,公訴人運用多媒體及證人出庭方式將案件證據、事實更直觀、形象的展現出來,有利於大家真實瞭解案件,是適應庭審實質化要求的體現;公訴人當庭以案釋法,讓在座旁聽人員接受了深刻的法治教育,警醒自身更加嚴以律己;渠縣監察委員會移送首例案件順利庭審,也讓廣大群眾對國家反腐敗鬥爭的決心充滿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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