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未婚女生下孩子 给已婚妇?夹在中间的这个男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下午,富阳法院三号法庭,一个身材矮小、脸颊瘦削的男人被带上被告席。

他姓曹,虽然只有30岁,但前科累累,曾因抢劫、盗窃“六进宫”,2008年以后的日子基本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去年11月,曹刑满释放,暂住在绍兴柯桥,找不到工作的他为了赚钱,再度走上歪路。

未婚女生下孩子 给已婚妇?夹在中间的这个男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看网上有人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就加了QQ群,想牵个线搭个桥,赚点中介费。”曹说,自己先在群里找到了卖家——在上海怀孕待产的姑娘小任。小任是未婚先孕,男友要她堕胎,她不愿意,自己又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就想把孩子生下来后送给有需要的人家养。

曹谎称自己已婚无子,想要收养这个孩子,让小任来富阳待产,并承诺会支付其生产费、营养费等共计8万元。小任不放心,要求曹提供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曹便在网上做了一本假证,拍照传给她看。

搞定小任后,曹继续寻找买家,联系上了一个想要购买男婴出生证明的中年女子。

不过,由于小任产下的是女婴,这笔生意黄了。曹不甘心,迅速上网找了第二个买家——结婚多年未孕,想要收养女婴的江苏人周女士。

曹自称是女婴父亲,因为和女友还没结婚,手头也很紧,迫于无奈才决定送养孩子。周女士一听,表示下午就坐车过来。

“这件事我还没告诉我女朋友,怕她知道伤心,你们来了,千万别说明身份。”见面前,曹反复叮嘱周女士。另一边,他骗小任说,下午过来的是自己老家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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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傍晚,小任、周女士和曹在医院病房碰了面。

经过一番商量,小任和周女士签订了收养协议,周女士付给曹4.7万元后,带着女婴离开了。

钱一到手,曹便打算找机会脱身。他先给了小任1.5万元“定金”,接着以取钱为借口,把小任带到萧山区,最后趁她办手机卡时逃之夭夭。

小任发现后,几次打电话给曹,要求他付清余款或送还孩子。但曹直接拉黑了她,再也没有音信。

小任对曹的身份起疑,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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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他说,从中赚取的3万多元钱,大多已经还债、消费用掉了。至于被曹拐卖的女婴,目前已被生母小任接回抚养。

庭上,曹自愿认罪认罚,恳请法官从轻处罚。

公诉人认为,曹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曹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刑法:

根据《刑法》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法定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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