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八旬老太傷又病 為求贍養上法庭

6月14日上午,蒙城縣人民法院渦北法庭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蒙城縣漆園鎮唐集村白場莊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巡回法庭設在一戶村民門前,國徽、橫幅、標牌一應俱全,簡單而又莊嚴。

八旬老太傷又病 為求贍養上法庭

原告是一位88歲的老人,其丈夫於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去世,老人獨自撫養兩個兒子長大成人。2003年,原告就曾因贍養糾紛提起訴訟,後經渦北法庭主持調解達成協議。協議達成後,老人一直隨次子生活。隨著生活成本不斷提高,和老人的身體大不如前,之前確定的贍養標準已不能維持老人生活、治病的需要。特別是一個多月前,老人不幸摔傷,此後即一直臥床不起。老人的次子本身也有殘疾,無力單獨負擔醫藥費,但老人的大兒子卻拒絕分擔為老人治病的義務,也未去看望受傷的老人。老人不得已又拿起法律武器,將兩個兒子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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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老人維權,蒙城縣司法局指派漆園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工作者為老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

庭審開始,老人由於身體虛弱,只能躺在電動三輪車中參與庭審。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從法律和道德等方面向老人的兩個兒子及旁聽人員闡釋了贍養老人的必要性和社會意義。而原告的訴訟代理人則從情理入手,生動描述了老人獨自撫養兩個兒子的艱辛與不易,打動了在場人員。濃濃樹蔭下,原被告的心被逐漸拉近,老人的兩個兒子均表示願意贍養老人並提高贍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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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之前長子只是支付錢糧而很少看望老人的情形,主審法官著重說明贍養老人絕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供養,還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撫慰。進入調解程序後,主審法官趁熱打鐵,當庭製作調解協議:老人隨次子生活,二被告自本月起每月各自向老人支付贍養費1000元。原被告均對協議內容無異議並當庭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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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後,法院及司法局工作人員趁機會向村民宣傳法律知識,併為部分村民解疑答惑。從村民的反應可以看出,這次庭審時間雖短,但卻對他們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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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糾紛在農村比較常見,很多老人在遇到這方面的問題後往往都是茫然無措,而通過巡回法庭向廣大村民宣傳法律知識、彰顯法律尊嚴,有助於改善農村的贍養狀況、提升農村居民尤其是老人的法律意識。巡回法庭形式靈活,貼近基層,庭審的教育與警示意義並存,可以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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