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八旬老太伤又病 为求赡养上法庭

6月14日上午,蒙城县人民法院涡北法庭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蒙城县漆园镇唐集村白场庄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巡回法庭设在一户村民门前,国徽、横幅、标牌一应俱全,简单而又庄严。

八旬老太伤又病 为求赡养上法庭

原告是一位88岁的老人,其丈夫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去世,老人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2003年,原告就曾因赡养纠纷提起诉讼,后经涡北法庭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后,老人一直随次子生活。随着生活成本不断提高,和老人的身体大不如前,之前确定的赡养标准已不能维持老人生活、治病的需要。特别是一个多月前,老人不幸摔伤,此后即一直卧床不起。老人的次子本身也有残疾,无力单独负担医药费,但老人的大儿子却拒绝分担为老人治病的义务,也未去看望受伤的老人。老人不得已又拿起法律武器,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

八旬老太伤又病 为求赡养上法庭

为了帮助老人维权,蒙城县司法局指派漆园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为老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庭审开始,老人由于身体虚弱,只能躺在电动三轮车中参与庭审。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从法律和道德等方面向老人的两个儿子及旁听人员阐释了赡养老人的必要性和社会意义。而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则从情理入手,生动描述了老人独自抚养两个儿子的艰辛与不易,打动了在场人员。浓浓树荫下,原被告的心被逐渐拉近,老人的两个儿子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提高赡养标准。

八旬老太伤又病 为求赡养上法庭

针对之前长子只是支付钱粮而很少看望老人的情形,主审法官着重说明赡养老人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抚慰。进入调解程序后,主审法官趁热打铁,当庭制作调解协议:老人随次子生活,二被告自本月起每月各自向老人支付赡养费1000元。原被告均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并当庭签字确认。

八旬老太伤又病 为求赡养上法庭

庭审结束后,法院及司法局工作人员趁机会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并为部分村民解疑答惑。从村民的反应可以看出,这次庭审时间虽短,但却对他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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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在农村比较常见,很多老人在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后往往都是茫然无措,而通过巡回法庭向广大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彰显法律尊严,有助于改善农村的赡养状况、提升农村居民尤其是老人的法律意识。巡回法庭形式灵活,贴近基层,庭审的教育与警示意义并存,可以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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