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工傷十級不管是單位辭退或主動辭都有補償嗎?

宋光國


題主這個問題需要分三個層次回答。

首先,關於是否能工傷十級的相應的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十級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支付方式: 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支付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支付前提:在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支付方式: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支付標準:按照各個省市規定執行。

以廣東省為例: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十級傷殘為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十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

綜上,如果廣東勞動者工傷十級,那麼他可以獲得7+1+4=12個月工資的待遇。

3、停工留薪期待遇

具體停工留薪期在工傷鑑定時會一併確定,在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上班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當然,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則上述所有費用都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一般情況下,員工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是無法獲得經濟補償的,但是如果是因為法定原因(如用人單位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解除的,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

三、單位辭退的經濟賠償

非勞動者原因或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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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律師在廣州


工傷傷殘職工待遇包括多方面的內容,從題主的問題描述,可能是指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可否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吧。

答案是勞動者因工傷殘,不管是單位辭退或主動辭,都可以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其法律依據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注意:單位主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自己辭職獲得補償區別在於,除獲得上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外,前者一般勞動者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後者沒有經濟補償金。


希望該回答能幫助到你。本人長期從事大型企業人力資源工作,想了解更多勞動法律知識或職場知識,可關注我,私信我。


HR老司機


首先,十級的工傷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1.三個一次性。即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的本人工資,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後兩者的具體標準由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例如湖北省規定的分別為6個月及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備註一下:統籌地區一般以地級市為標準,每年的5月左右,當地的統計部門都會發布上一年度職工年度平均工資。

2.停工留薪期工資(具體以受傷的情況決定)。3.住院伙食補助費。

其次,因工傷導致的解除勞動合同能否獲得經濟補償金取決於“誰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

1.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2.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未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強行解除的,屬於違法解除,應當支付二倍的經濟補償金。3.勞動者因工傷待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符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條件。

最後,當然上述僅限於法律的規定而分析。法顏有云“法律是最低的道德”。用人單位出於基本的人文關懷,給予勞動者的比法律規定的多也並不是不可能。


熊小狀


如果你確實存在十級工傷的話,且你的工作單位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繳納了工傷保險,不管是你自己主動提出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還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你受工傷時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標準,領取7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你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還可以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具體的支付標準由你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時兆偉律師


既然是工傷,依法應獲得工傷待遇,辭退或主動辭職與工傷是不同概念,比如工傷可獲10萬補償,傷者做了一年,辭退或主動辭退可多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不滿一年則沒有了,每做一年多一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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