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陽新縣檢察院起訴一起微信詐騙案

本網訊(通訊員 石磊 蔡明儀)每天只要在朋友圈轉發三條廣告,便能收到30元工資?短短三個月,全國便有11488名網友中了這個微信詐騙局,詐騙團伙共騙取500餘萬元。6月22日,陽新縣檢察院對李某等人利用微信平臺實施的網絡詐騙案件提起公訴。這是該院近年來辦理的被害人數最多的網絡詐騙案。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等6人為謀取非法經濟利益,成立了一個以微信為載體的詐騙團伙。該團伙以某有限公司的名義,註冊了九個微信號,以對外宣稱“只要交納398元‘入職費’,每天在自己的朋友圈發佈三條廣告,即可領取30元工資”、“若推薦其他人加入,可領取80元推薦獎”等方式吸引全國各地微信用戶加入。

該團伙通過將受騙的微信用戶拉入眾多禁言微信群,每天在微信群發佈一定數量的任務,待受騙微信用戶完成每天的任務後發放30元紅包的方式,取得各被害人的信任。隨著被害人數量的增加,達到一定的規模,該團伙再統一解散所有微信群,拉黑眾被害人,從而非法佔有了被害人交納的“入職費”。

為了達到快速、大量斂財的目的,該團伙在實施詐騙過程中還使用了下列方法:1、因該團伙人員有限,便“僱傭”部分被害人成為禁言微信群的“管理人員”,代為發放其他被害人每天30元紅包的任務,每天領取90元工資,但“受僱”被害人需交納1200元“保證金”;2、對部分被害人宣稱只要再交納320元“入職費”,在朋友圈發佈五條廣告,即可得到雙份工資;3、在該團伙準備解散禁言微信群之際,通知各被害人再交納65元,每天工資可增加5元,否則按退群處理。被害人交納的上述1200元、320元、65元亦成為該團伙非法佔有的對象。

該團伙通過前期的操作,利用被害人推薦他人加入、在微信朋友圈發消息等方式逐漸擴大詐騙規模,於2017年8月底至9月12號達到作案頂峰,9月12日17時許解散所有禁言微信群,拉黑所有被害人。

短短三個月,該團伙共計騙取全國(包含陽新縣被害人)11488人次被害人5100093元(包含該團伙為實施詐騙行為而付出的被害人每天30元工資和80元推薦獎等成本)。

經陽新縣檢察院依法審查後,於6月22日對李某等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詐騙罪向陽新縣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市民,千萬不要有小貪小利思想,切勿相信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兒”會砸到你身上。回顧整個案件,從推廣、加好友、拉入微信群、交納入職費、嚐到小甜頭、解散微信群到最終發現被騙,每一個環節都是套路,廣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心理。如果發現有詐騙行為,要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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