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曲靖辦理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督察組交辦投訴舉報案件辦結情況通報(十四)

為做好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督察組交辦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收到的交辦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別轉由涉及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辦理。6月19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督察組向我市轉辦第十五批次3件舉報案件,已辦結3件(其中1件已分別在通報中公佈)。現將辦理情況向社會公佈。

【案件一】投訴人反映:羅平縣蘭花山石料廠及其旁邊2家採石場,嚴重破壞當地生態山林,產生的粉塵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該情況向林業部門反映過,但沒人處理。

經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

1.對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於羅平縣蘭花山石料場及其旁邊2家採石場,嚴重破壞當地生態山林的問題。

經核實,羅平縣蘭花山石料場 、羅平縣涼水井宏發採石場 、大水井鄉大昌石場均屬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羅平縣森林公安局於2011年至2016年分別對3家採石場進行10起處罰。舉報內容屬實。

(二)關於產生的粉塵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的問題。

經核實,羅平縣蘭花山石料場及大昌石灰石加工廠已停產,無粉塵排放。羅平縣涼水井宏發採石場正在生產,粉塵無組織排放現象突出,羅平縣環境監測站對該廠進行了監測,結果顯示該廠廠界無組織排放粉塵存在超標現象。

(三)關於“2個採砂場開採破壞一千多畝植被,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其中,蘭花山採砂場緊挨村莊,採砂後裸露的山體存在泥石流、滑坡的安全隱患”的問題。

經國土部門核實,蘭花山採石場距離涼水井村862米,距離下阿列村1.4千米。蘭花山採石場和宏發採石場開採面積共110畝,與舉報描述不相符。針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縣安監局已要求3家採石場及時消除地質安全隱患,對有可能滑坡的地方進行除險,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2.案件調查處理情況。

2018年6月20日,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向縣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環保局和羅雄街道,下發了《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蘭花山石料廠存在問題責令整改的通知》。2018年6月21日,羅平縣森林公安局對3家採石採砂業主下達了《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羅平縣環境保護局對羅平縣涼水井宏發採石場立案查處,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並責令該採石場立即停產整改,全面完善汙染防治設施,確保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目前,該廠已全面停產。

羅平縣人民政府將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督促各鄉鎮、街道加大工作力度,認真做好行政區域內環境隱患排查工作,對採砂採石企業的環境問題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完善環保設施,確保廠界無組織排放粉塵穩定達標,減少粉塵對周邊居民的影響,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切實降低環境風險隱患。同時,加強對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加快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治理修復,消除礦山滑坡地質安全隱患;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為廢棄礦山、政策性關閉礦山等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提供支持。按照批准的煤礦和非煤礦山轉型升級方案,減少礦山總量,提高礦業集中度。

【案件二】投訴人反映:沾益區炎方鄉磨角村,珠江源四A級風景區位於此,沾益區旅遊局2016年擴建高原體育度假區,未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准,將該村國家級公益林私自砍伐,毀林20萬至30萬平方米。目前,已經把路面硬化,為應付檢查,已用土覆蓋,把砍下的大樹沿路埋在順路邊的坑裡,曾向省、市、縣林業部門、森林公安部門反映,至今未回覆,未解決。

(一)關於沾益區旅遊局2016年擴建高原體育度假區的問題。

2017年初,雲南珠江源文化旅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旅投公司”)投資建設珠江源高原體育旅遊度假區項目,該項目為曲靖市“十景百村”旅遊發展區示範區創建工程的重點項目。2016年04月,沾益區旅遊局謀劃編制了珠江源生態文化旅遊度假區項目申報材料,申請創建全市“十景百村”旅遊融合發展示範區,同時申報全市旅遊產業發展基金,後將項目名稱調整為“珠江源高原體育旅遊度假區”,於2017年1月開工建設。該項目存在的未批先建問題在舉報人舉報前已由沾益區林業局、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依法查處,後又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雲南專員辦、省林業廳、省森林公安局、市人民政府督促整改。舉報內容屬實。

(二)關於未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准,將該村國家級公益林私自砍伐,毀林20萬至30萬平方米的問題。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於2017年9月16日依法對“旅投公司”非法佔用農用地(“農用地”為法條中標準稱謂,其意義包含林地與非林地,故在稱呼案件時用此名稱,但具體描述細節時則根據實際情況使用“林地”稱謂,下同)一案立案調查。經查,2017年4月以來,“旅投公司”在未辦理林地使用手續的情況下,未批先建,擅自在沾益區炎方鄉珠江源風景區及外圍佔用林地36.23公頃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等基層設施,造成林木毀壞896.4立方米。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三)關於已經把路面硬化,為應付檢查,已用土覆蓋,把砍下的大樹沿路埋在順路邊的坑裡的問題。

“旅投公司”在修路的過程中,對原有植被造成破壞。森林公安立案調查時,該路段的路基和邊溝已建成,路基上鋪設了穩定層。經核查,防火通道有360米(並未覆土)為硬化路段,現正在整改中;其餘路段已在穩定層上覆土50釐米,並栽植本土樹種滇樸和女貞,目前正按照整改方案和技術規程進行整改。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四)關於曾向省、市、縣林業部門,森林公安部門反映,至今未回覆,未解決的問題。

“旅投公司”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由沾益區炎方鄉林業站於2017年9月13日上報至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沾益森林公安分局於2017年9月16日依法立案調查。截至2018年6月21日,曲靖市沾益區林業局、曲靖市森林公安局沾益分局未接到群眾關於珠江源高原體育旅遊度假區案件的來信來訪及電話舉報。

2.案件調查處理情況。

2018年4月24日,沾益區紀委對“旅投公司”項目建設違法佔用林地相關問題進行核查。經初步核實認為,沾益區旅遊局作為旅投公司的行業主管部門,對該公司的未批先建行為重視程度不夠,監管不到位,珠江源風景區管理處對該違法佔用林地行為未及時制止,履行職責不力。4月28日,經沾益區紀委常委會、區監察委員會研究,並經區委常委會議通過,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對雲南珠江源文化旅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熊某給予記過處分;對珠江源風景區管理處處長羅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區旅遊局黨組書記鄧某予以談話誡勉問責;對區旅遊局局長楊某予以誡勉談話問責;對區旅遊局副局長楊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區旅遊局副局長孫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沾益區森林公安分局於2018年6月4日對旅投公司董事長、法人熊某(屬區旅遊局正式職工)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並於2018年6月5日將旅投公司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依法移送曲靖市沾益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2018年6月12日,市人民政府就該問題約談沾益區人民政府,會議決定對旅投公司違法佔用林地問題進一步啟動責任追究,由市紀委、市監察委員會依法依規啟動問責處理。

在依法查處和進行責任追究的同時,沾益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項目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區委書記、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整改工作,同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確了具體整改措施,按照方案開展了整改工作。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雲南專員辦、省林業廳、省森林公安局現場督查,提出整改要求,沾益區人民政府正嚴格按照省、市有關部門要求對未批先建項目進行整改。

在今後的工作中,沾益區委、區政府將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進一步加大對全區森林資源的監管、核查和執法力度,積極爭取資金和項目,加快推進生態建設,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為本區域和珠江中下游的生態安全築牢堅實屏障。一是提高思想認識,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全區上下將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導,嚴格落實省、市關於生態環境保護,正確處理好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提高生態文明建設能力水平,切實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為群眾謀求長遠發展利益。把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切實研究解決問題,推動森林資源管護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嚴肅化。同時,著眼長遠,既不因噎廢食,也絕不因小失大,把全區群眾的長遠發展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歸宿。二是規範審批程序,依法依規加強保護。堅持保護優先,在保護的前提下依法依規開發利用,涉及佔用林地的所有項目,一律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要求,從嚴規範審批,堅決杜絕未批先建、邊報邊建、少批多建等違法行為發生。三是嚴格監督執法,無縫監管不留盲區。認真落實《森林法》和《森林法實施條例》要求,切實加大森林資源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在項目建設方面,絕不姑息遷就,確保監測、核查、執法全覆蓋。四是強化政策宣傳,營造生態保護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全區廣大幹部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積極參與森林資源管護工作,營造良好的生態保護氛圍。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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