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巴州區檢法聯動化矛盾 合力破解執行難

四川新聞網巴中7月26日訊(張偉山)為積極解決執行難的問題,著力化解社會矛盾,近日,巴州區人民檢察院在依法履行民事執行監督職責的同時,加強與巴州區人民法院配合,促使一起申請執行監督的案件當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8年4月12日,李某某向巴州區人民檢察院提交監督申請書,請求對他與李某、苟某某民間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進行監督。

經查,2014年7月13日,李某在李某某處借款3萬元,約定2015年7月13日還清本息,到期未還,李某某將李某、苟某某夫婦訴至巴州區法院,經巴州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決,判令李某、苟某某在本判決生效後二十日內共同償還原告李某某借款本金人民幣3萬元及資金利息。判決生效後,李某某於2017年7月向巴州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7年10月23日,經法院主持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執行人李某於2018年2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民事判決所確定的義務,李某某即向法院提出了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李某到期後並未履行和解協議。

在本執行監督案中,巴州區院認為巴州區法院的執行活動於法有據,不存在違法情形。針對李某未履行和解協議的實際情況,承辦檢察官與執行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面對面進行交談協商、釋法說理,終於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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