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大亚湾开发区公安局西区派出所副所长汤接运违规公款接待和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2月,汤接运在任西区派出所副所长期间,挥霍浪费公款,用公款购买高档洋酒用于超标准接待,共违规报销接待费用15650元人民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和购物卡共6000元,让服务对象代付其亲友酒店住宿费共1626元。汤接运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问题,2018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二、惠城区投资管理办公室5名干部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4年1月至11月,惠城区投资管理办公室有32万余元接待费用报销凭证未能提供相关单位的派出公函,也未按要求填写接待清单,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时任惠城区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贺伟平、正科级干部陈雄辉对此负领导责任,惠城区投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晓莹、投资管理部高级工范绍枢、财务审计部主任程小玉对此负直接责任。2017年11月,贺伟平、陈雄辉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绍枢、张晓莹、程小玉3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惠东县梁化镇第二中学校长胡伟光违规举办乔迁事宜问题。 2017年12月,胡伟光在举办新居乔迁喜宴时,违规邀请其学校54名教职工参加宴席,并收受教职工礼金115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胡伟光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全部礼金。

四、博罗县平安镇食品购销站经理梁从欢、会计黄天飞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梁从欢在任博罗县柏塘镇食品购销站经理期间,违规发放补贴46000元,其中梁从欢领取补贴9650元。2015年至2016年,梁从欢在任平安镇食品购销站经理期间,与会计黄天飞先后2次违规发放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共3500元,其中梁从欢、黄天飞各领取补贴550元。2018年3月,梁从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天飞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人违纪款被收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到紧要关头越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见底见效。”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狠劲、用硬招、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坚决纠正“四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绷紧纪法弦,守好廉洁线,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上做“标杆”,在倡导清风良俗上做“头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创新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奢靡享乐问题,揪出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四风”新表现,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十九大以后仍然有反映、不收手的,要受理一起核查一起,查实一起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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