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这些内容您知道吗

【1】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2】只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老百姓才能安居、安业、安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3】(2018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

【5】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即从(2018年1月)起至(2020年底)结束。

【6】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的。

【7】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8】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9】(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10】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1】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2】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3】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有几个实施步骤?

答:主要有4个步骤。即:1、2018年1月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2、2018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3、2019年,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4、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1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5】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10)类黑恶势力犯罪。即: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和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6】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中央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成员有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等(28家)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政法委)。

【17】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

【18】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1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

【20】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1】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个特征。

【22】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23】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24】(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25】恶势力犯罪集团表现特征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26】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什么?

答: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27】2018年5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

【28】根据“5.2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切实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

【29】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做到“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拒不姑息)。

【3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一场(事关治乱兴衰的战略之举)。

【31】要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立场,作为想问题、出主意、作部署、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2】2018年6月24日,在北京举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

【33】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中央组建了(10)个督导组,将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34】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带队,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的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10个督导组共(335)人。

【35】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开始,共分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

【36】我省是作为(第一轮)被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的省份。

【37】到(2019年底),要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38】此次扫黑除恶督导检查,坚持(六个围绕),即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综合治理、围绕基层组织、围绕组织领导进行督导。

【39】(2018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督促各类涉黑涉恶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40】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是(www.12389.gov.cn)。

【41】全国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是(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42】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是(010-12389)。

【43】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举报信箱邮寄地址是(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36号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收,邮编是030001)。

【44】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的举报电话是(0351-4034110)。

【45】为积极动员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晋中市公安局于2018年2月初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张贴(《晋中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公告》)。

【46】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来信举报地址是(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819号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是030606)。

【47】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是(0354—3075122)。

【48】除来信、来电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外,还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在“晋中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留言、在“晋中公安”微博留言、在“晋中公安”微信公众号留言)等途径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和人员。

【49】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

【50】根据《晋中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公告》,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黑恶犯罪线索、“黄赌毒枪”类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收款方式,选择现金、银行转账、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多种方式,给予(1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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