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看看你能收益多少

个税作为与每个人、每个家庭关系最为密切的税种之一,个税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大家最为关心的是,草案拟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按5000元起征点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看看你能收益多少

月薪1万元或将减税239.6元!

以北京市月薪1万元为例。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扣除五险一金后的税后收入为7457元。

假设起征点为5000元,并结合“综合所得税率”,在五险一金同等扣除情况下,每月缴纳个税降至83.4元,个税将少缴239.6元!

实际上,个税减负水平还不止于此!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要知道,根据现行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所以,如果你的收入中含有上述几种收入,那么你的个税负担也会有所减少,相应收入就会增加。

草案还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纳税人符合上述这些情况,你还可以在扣除以上这些支出后再纳税,这样一来,降负将更多。

网利宝创始人兼CEO赵润龙指出,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政府增加居民收入的最直接手段,但现行的个税税制没有考虑纳税人不同的家庭负担,同样的个体面对的生活压力不同,却要缴纳同样的个税,并不符合公平原则。本次调整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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