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获“1·30”系列特大盗伐滥伐林木案

近日,延吉市森林公安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2018年“1·30”系列特大盗伐、滥伐林木案。经查,该系列盗伐、滥伐林木案涉案林木总株数45385株(其中幼树27236株),砍伐林木总蓄积382.7556立方米。该系列案件案情重大复杂、影响较大,它的侦破不但有效震慑了延吉市林区涉林违法犯罪,而且为专项行动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接到举报 立案侦查

2018年1月30日14时许,延吉市森林公安大队先后接到延吉市小营林业站、林政稽查大队举报:延吉市东光村发生滥砍盗伐情况。接到报案后,大队民警火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涉及范围十分宽广,大量林木都被砍伐,现场遗留已装好袋的锯末子300余袋。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村民发现:这是一起以营利为目的,以饲养柞蚕为由,在延吉市林区大肆盗伐、滥伐林木后粉碎锯末子的重大案件。经现场初步测量发现,此案涉案林木株数、蓄积已构成特大案件,性质恶劣。延吉市森林公安大队大队长金明洙高度重视,立即向上级汇报此案。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获“1·30”系列特大盗伐滥伐林木案

州森林公安局森侦分局领导、延吉市公安局领导听取汇报后,皆对此案高度重视。州森林公安局森侦分局立即责令森侦支队二支队长迟大伟同志亲自参办此案,并成立了以大队为侦破主力的“1·30”专案组。同时,启动了跨区域警务联动机制,要求延边州各森林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此系列案件的侦破工作。延吉市公安局也配备了专门负责该案的法制阅卷、审核人员,并责令市公安局便衣大队给予警力支持。

峰回路转 柳暗花明

由于作案现场远离村屯,且隐藏在沟系之中,知情人难以寻找,大队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对作案现场的遗留痕迹进行分析。经过几昼夜、不间断的摸排,民警们都疲累不堪。但案件仿佛进入了死胡同,没有丝毫头绪,排查出的线索都被逐一排除了。分析再细致一点、摸排再深入一点,民警们都努力压抑着沮丧的心情,振奋精神、互相鼓励着争取在茫然的黑暗中寻获破案的一丝曙光。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获“1·30”系列特大盗伐滥伐林木案

2月3日,这丝被期盼已久的曙光终于来临,民警在东光村山沟里摸排时发现了一个重大线索:有群众反映敦化市的李某某在去年年末和今年年初期间,经常出没于附近山林,且案发后突然消失,失去一切联系。李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大队民警在调查李某某的活动范围和社会关系后,发现其已在案发当日连夜逃往外地。掌握这一线索后,侦查员经认真分析后认为,有必要对李某某敦化的住所进行严密监控,从而寻找突破口。

嫌犯归案 深挖案情

2018年2月3日晚23时许,侦查员获得线索:李某某现正在敦化家中。专案组连夜制定抓捕方案,组织警力在李某某家门口蹲点守候。2月4日早7时许,李某某出门购买早点,抓捕的机会来了。民警化妆成逛早市的市民,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慢慢接近李某某,逐步形成合围,迅速展开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顺利抓捕归案。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获“1·30”系列特大盗伐滥伐林木案

李某某归案后,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突审,但李某某拒不交代,坚持声称是经林地主人同意后所为,案情一时陷入了僵局。民警抓住嫌疑人李某某的侥幸心理,直出重拳,出示证据,一一揭露嫌疑人的谎言,最终,李某某在大量的证据与事实面前,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但李某某交代的只是“1·30”系列案件的一小部分。对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如实坦白”,专案组成员深感疑惑,总是感觉哪里没有印证上。通过多次分析比对,专案组认为李某某的作案手段与2018年“1·30”系列案件其他现场林木被砍伐手段极其相似,李某某避重就轻、隐瞒全部犯罪行为的嫌疑很大,有继续深挖的价值。在强大的政策攻心策略和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李某某雇佣工人在延吉市小营镇东光村8号山砍伐林木的同时,李某某的亲舅舅张某松也雇佣工人在山上砍伐作业,李某某还交代了张某松的住所及其雇佣的工人信息。

主动投案 揭开黑幕

专案组立即调整工作部署,分兵两路,一组成员留守延吉市,继续摸排、走访核实李某某所供述的真实性;另一组成员赶往敦化市某镇查找张某松住所及其雇佣的工人。

通过民警大量取证,基本确定了张某松的违法事实,张某松本人也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张某松的归案,使整个案件逐步明朗起来。专案组成员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团伙头目共有8人,真正的老板是敦化市候某亮、张某华。两人自2017年12月起,相继组织工人分别对延吉市东光村集体林区实施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盗伐、滥伐林木作案现场共有15个,涉案山场管理人员8人、采伐工人8人、司机4人、集采工人30余人,现场除集材所用的4辆拖拉机外,还配备白色吉普车、白色皮卡车、灰色面包车共3辆专车接送工人干活,一时陷入僵局的案情得以破冰。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松和李某某交代,他们都是在张某华和候某亮处承包了蚕山更新砍伐树木的生意。此案是犯罪嫌疑人侯某亮伙同张某华以蚕山更新为幌子,先后将延吉市小营镇东光村8、9、10号山上的林木发包给李某某、张某松、丁某某等人。李某某、张某松、丁某某等人在明知没有林业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是违法采伐的情况下,为了谋取利益,大量砍伐林木粉碎锯末子,造成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的重大损失。

继续抓捕 调查追赃

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明朗,专案组加快了案件的侦办进程,在加强证据收集固定的同时,展开了对嫌疑人张某华的抓捕工作。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华早已闻风而逃,不知去向。专案组决定将张某华立为网上逃犯。与此同时,专案组成员多次前往敦化市官地镇、大石头镇,对张某华的家人和朋友采取说服教育、政策攻心战术,通过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和主动帮助他们衡量得失等方式,说服引导其家人和朋友主动交代张某华行踪。4月2日,在潜逃多日脱逃无望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张某华主动到大队投案自首。

随着张某华的归案,案情更加明朗。专案组成员重新进行分组:一组带领嫌疑人指认现场及聘请鉴定人员对案件现场的涉案林木进行鉴定;二组调查侯某亮及侯某亮雇佣的工人;三组调查丁某某及丁某某雇佣的工人;四组调查涉案林木、锯末子的去向。

弟替兄罪 最终落网

正在案件侦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时,4月13日侯某亮的弟弟侯某明主动到大队投案自首并供述:是侯某明本人雇佣工人在延吉市小营镇东光村砍伐林木,并将蚕山更新砍伐林木发包给了张某松、丁某某,所有事情与其哥哥侯某亮无关。

民警在找工人取证时,工人陈述也都是受侯某明雇佣,并且在现场监督管理的人都是侯某明。侯某明的投案使案件又陷入谜团,因为侯某明的供述与张某松、李某某的供述并不相符。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获“1·30”系列特大盗伐滥伐林木案

民警在继续调查时发现,侯某亮有固定工作,而弟弟侯某明没有固定工作。难道是无业的侯某明想替有固定工作的哥哥顶罪?专案组决定一边尽快抓捕丁某某,争取早日拿到丁某某的供述;一边加强对工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劝导他们如实提供证据证言。

通过民警对采伐工人的思想教育,工人如实陈述了是侯某明告知工人如何向办案人员隐瞒受雇于侯某亮的事实,并向民警主动提供侯某亮与受雇工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同时,专案组成员于6月1日,在敦化市某镇成功抓获丁某某,丁某某也如实供述了侯某亮的违法行为。6月14日,民警成功抓获了侯某亮。专案组成员也传来消息,涉案林木粉的锯末子被犯罪嫌疑人出售到汪清县某镇。

至此,案件相关人员悉数归案,现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3人,取保候审5人。“1.30”专案自1月30日案发至6月26日成功告破,历时近5个月,辗转延吉、敦化、汪清等地调查案件、抓捕嫌犯,利用信息化侦查手段锁定目标,闪电出击,使得这起团伙盗伐、滥伐林木的特大案件得以成功告破,打出了森林公安的声威,有效地震慑了不法分子,为建设绿色生态保驾护航。

通讯员 王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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