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陝西佳縣原縣委書記辛耀峰被“雙開”

新華社西安8月12日電(記者陳晨)記者從陝西省紀委監委獲悉,日前,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在對佳縣縣委原書記辛耀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後,決定給予辛耀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陝西省紀委監委通報稱,經查,辛耀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認真落實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違規使用扶貧資金,搞政治攀附,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車;違反組織紀律,既花巨資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又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嚴格執行請假報備制度;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務影響,從事營利活動,違規長期佔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國有企業經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索取、收受他人鉅額財物,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犯罪。

通報稱,辛耀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喪失紀律底線,完全背離黨的宗旨,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搞權力尋租、公器私用,把本應為人民服務的公權力當作自己斂財的工具,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破壞“親”“清”政商關係,大搞權錢交易、官商勾結,形成利益共同體,大肆收受鉅額財物甚至公然索賄,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群眾反響強烈,社會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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