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但是有转账记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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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双方具有资金往来,并不能认定借贷关系存在。如果想让对方偿还借款,还需要债权人收集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债权人也可以选择通过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要求对方返还其钱款。

一般情况下,以借款纠纷起诉债务人偿还借款。一般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可以向法院提供借条、借据、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还需要举证证明已经出借资金事实,可以向法院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等交易明细、其他票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司法实践当中,被告经常不会出庭应诉或者直接玩失踪,仅有转账记录,但原告也没有借条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证据,导致法院无法查清基本事实,就有可能判决原告败诉。因此,债权人在起诉前,需要收集一切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然而,仅有转账记录,但是如果在向债务人转账时明确注明是借款,此时就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果借钱时有人在场,可以让在场的人员出具一份证人证言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也可以收集、固定双方在借款时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后,原告也可以选择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其钱款,此时银行转账凭证可以有效证明不当得利的事实。依据《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律知道


看了很多人的回答,很搞笑,都是说什么让对方写借据,录音等等取得证据,事情已然如此,并且对方根本不承认是笔借款,人会给你写借据让你录音么?人不会那么傻!

根据问题来说,关键在于缺少借贷关系的实质性证据,转账记录仅能证明资金的流转,但资金转移的原因却无法进行证明,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民事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其实还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根据你所述对方称你赠与给他的,但事实上真要上庭他也拿不出所谓赠与的任何证据,仅仅也只是从你这里获得了财物而已,而理由也不可能任由其空口白话,法庭是讲证据的。这个官司有的打,当然你要仔细想想有无能有意无意、直接间接的说过关于赠与的事情。

这里还有个焦点,即你与对方是何种关系,是普通朋友,还是关系很亲密的旧爱,这个对审判人员会有一定影响,会酌情考虑当时的关系因素,不过重要的还是证据,相对胜算还是比较大的。


好事吃瓜群众


对方说得也没错,送给别人的,当然没借条,也就不用还了,有转帐记录,只能证明资金划转,不能证明借贷关系。

如果过去是男女朋友,赠送,更是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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