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渭南市白水县法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

近年来,在婚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经判决书或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后,办理再婚手续、房屋过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手续时,向相关部门证明婚姻状况所提供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涉及到个人隐私,给当事人带来了诸多困扰。加之离婚当事人缺乏妥善保管法律文书的意识,一旦遗失、损毁,向人民法院补领存在诸多不便。为进一步方便诉讼当事人,白水法院借鉴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成果,民事审判一庭近期完成了白水法院“离婚证明书”的制作。

渭南市白水县法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

白水法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

8月23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该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放了首份“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生效法律文书案件号及生效时间,隐去了个人隐私,再加盖法院公章。

渭南市白水县法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封面

渭南市白水县法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

今后,白水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当事人不再需要通过携带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以证明其离婚事实,只需出示“离婚证明书”予以证明。

离婚证明书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之举,在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同时,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董晓娜)编辑:王亚峰 值班总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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