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酒駕了,紀委監委咋知道的,會受什麼處分?

酒駕了,紀委監委咋知道的,會受什麼處分?

“你們怎麼知道我酒駕了?”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安德街道棋田村,因酒駕受到公安治安處罰的黨員張某在家中接到了郫都區安德街道紀工委送達的立案決定書,一臉錯愕。

近段時間,在黑龍江、山東、湖南、河南等地,屢有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典型案例被紀委監委通報。他們當中,既包括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農村黨員,也有國有企業員工、公立醫院醫生,處分類型從黨內警告到醉駕嚴重觸犯刑律而被開除黨籍、公職。

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為什麼要受處分?會受到什麼處分?

黨章規定,黨員應當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章規定了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比如“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黨紀嚴於國法,黨員酒駕觸犯了法律,必然也觸碰了黨紀的紅線。

那麼為什麼對酒駕醉駕的處分,有的是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而有的則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呢?

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關於“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的規定,酒後駕駛行為與黨員的身份極不相符,影響了黨的形象,應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黨紀處分,但不一定開除黨籍。大多數情況下,酒後駕駛行為屬於一般違紀,可以給予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

而醉酒駕駛機動車則構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危險駕駛罪。《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開除黨籍。《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所以,如果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依據上述規定就應當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需要注意的是,對因醉酒駕駛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員幹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也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

監察體制改革後,監督範圍擴大到了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根據監察法的規定,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就包括對公職人員模範遵守憲法法律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監察機關應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

酒駕了,是怎麼“捅到”紀委監委那裡去的?

紀法依據都有了,關鍵是怎麼貫徹執行,讓制度成為剛性紅線。酒駕行為由交警部門查處,紀檢監察機關要想準確掌握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等違法情況,就需要與行政執法部門強化協作配合,做好紀法銜接工作。監察法實施後,為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審計機關等國家機關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問題線索移送機制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據。

現在,“揭秘”的時刻到來了:文章開頭那位黨員張某酒駕,紀委監委是怎麼知道的?

原來,張某酒駕的信息錄入公安局治安處罰系統後,郫都區紀委監委通過“大數據+監督”平臺的數據比對,實時抓取到了這個線索。“大數據+監督”平臺集納了當地39000餘名監督對象基本信息,黨員幹部和監察法規定的6類監督對象都被囊括進來,並且採集了涵蓋公安、民政等28個部門、10大類68小類206項共計10萬餘條監督執紀數據。在這個平臺上,有一個“協同反腐”的功能模塊,可以實現與各職能部門行政處罰系統的數據導入和抓取。

“各部門實時導入的數據中,一旦有黨員、幹部受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我們都會抓取到。”郫都區紀委監委案管室負責人介紹。公安機關酒駕的行政處罰數據導入平臺以後,平臺自動對比行政處罰和監督對象數據庫,提取出本批次行政處罰數據中的監督對象信息,經與公安機關詳細核對無誤後,納入區紀委監委問題線索庫,問題線索進入審批、分配流程,轉交或指定各鎮(街)紀委、各部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進行處置--張某因酒駕收到的立案決定書,就是這麼來的。

平臺使用以來,比對發現因酒駕受行政處罰的監督對象達44人,其中機關企事業單位6人,農村黨員幹部6人,普通黨員32人。

其實除了成都,其他地方為掌握黨員和公職人員違法情況,也採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和執法機關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

2018年7月9日,湖南省郴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了8起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典型案件。事情還得追溯到今年春節,當時,由郴州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隊牽頭組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單位參與,集中對黨員、公職人員參賭涉賭、吸毒涉毒、酒駕醉駕等違法違紀問題開展4次專項監督檢查,發現問題14起。目前,郴州市規定,每半年各單位要對黨員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案件和案件線索定期進行報送、移送。下一步還將出臺更完善的實施方法,形成問題線索專人負責、定期移送、定期報送等運行機制。

其實,紀委監委對酒駕等違法行為的“不放過”,是對黨員和公職人員的愛護。郫都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說:“我們發現農村地區黨員酒駕佔比較大,就及時向各街道提出監察建議書,督促開展針對農村黨員的紀法教育,提升他們的遵紀守法意識,更好保護群眾和他們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公職人員和黨員幹部們,要儘快習慣在嚴密的監督下,清清爽爽、規規矩矩地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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