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西安警方嚴厲打擊網絡謠言 造謠、傳謠者難逃法網

西安警方嚴厲打擊網絡謠言 造謠、傳謠者難逃法網

在互聯網時代的大背景下,每個人都是自媒體,而人們在快速獲得信息的同時,也讓一些謠言得以快速傳播,很多時候人們無法分辨網上信息的真偽,便選擇默認,甚至成為謠言的的傳播者,致使謠言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大行其道,表現出更快的傳播速度和更大的破壞力。而謠言信息的大肆傳播,既加重了群眾的恐慌情緒,又破壞著社會的正常秩序。針對謠言信息,西安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在掌握確切詳實事件信息的基礎上,以最快的速度公開解析、說明真相,還原客觀真實的信息,及時公佈處理結果。對那些無意製造和傳播者以說服教育、正面引導為主,通過“西安網警巡查執法”賬號警示傳播謠言的網民,堅決依法打擊網絡編造傳播發布謠言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澄清謠言,依法嚴懲造謠者。

案例一、8月24日,有網民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消息稱“西安抓微整形抓了13個人,本來要罰100多萬,某總一出馬全部免費撈出來”,並配有相關圖片。此信息已經發出,被多名微博網民轉發,有網民評價:不思悔改不說還發朋友圈炫耀。我支隊接此舉報後,立即開展工作,經核查該整形醫院處於裝修中,並未開門。而22日,文中所提老總等7人系配合其他案件調查被帶回協助調查。

現已查明,發佈該信息網民陸某系西安某醫療整形醫院的工作人員。該陸對為了顯示其所在的醫療整形醫院社會關係強大,以達到擴大即將開業醫院的影響力、促進廣告宣傳的目的,從而虛構事實,編造發佈了相關言論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陸某被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案例二、8月11日,二三里APP網民“美麗安康歡迎你”發佈《16點左右西安藍田,抗洪搶險了!在西安附件居住的裡友們,請注意!》文章稱:美麗安康歡迎你於08月11日發佈#現場16點左右西安藍田,抗洪搶險了!在西安附近居住的裡友們,請注意!並配有洪水圖片。

當日經西安網絡安全保衛支隊的“西安網警巡查執法”與藍田公安分局核實,此信息為不實信息,並開展調查工作。

25日,在安康市漢濱分局的配合下,該網民李某(男,安康漢濱區人)對其11日在“二三里”發佈謠言信息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過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之規定》,安康市局漢濱分局對李某處以行政罰款的處理。

案例三、8月21日,一張“灶臺被街道辦事處張貼封條”的照片在網上流傳。圖片中封條上的單位公章為“西安市臨潼區西泉街道辦事處”,落款時間為2018年8月7日。有網友發佈微博並配文稱:“臨潼區西泉街道辦環保工作做的很紮實,其實直接弄膠帶把群眾嘴封住一切就萬事大吉。”

當日,西安網安支隊的“西安網警巡查執法”微博賬號即進行了闢謠,並組織臨潼分局開展調查工作,經查:8月20日,網民於某某將臨潼區西泉街道對“散亂汙”企業進行整治時貼在機器上的封條,私自揭下來貼在自家灶臺,並拍照傳播。

據通報,網民於某、張某在看到圖片未核實該內容真實性的情況下,在微信朋友圈及微博平臺公開發布,引發大量轉發,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在民警面前,三人均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後悔不已,公安臨潼分局分別對於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於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張某處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案例四、8月24日,有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發佈的消息稱,“紡織城花園業主欠工錢不給,把腿給鋸掉了,扔樓下去了……”所附的圖片顯示,一名男子躺在一居民樓的平臺上,身上有血跡,樓下有很多圍觀者。微博發佈後,很快被西安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民警發現。民警通過網絡搜索並聯系轄區警方,證實西安並沒有“紡織城花園”這個小區,然後又查詢110報警平臺得知24小時內全市並未接到類似報警。

民警發現消息中的圖片右上角停放的警車車牌是陝D開頭,推測此事很可能發生在咸陽。進一步調查得知,興平警方曾發佈警情通報稱,“8月23日,咸陽紡織工業園一小區發生墜樓事件,園區工作人員張某從小區11號樓14層墜亡,經興平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勘察,已排除刑事案件”。民警隨即與咸陽警方聯繫,確認“紡織城花園業主欠錢,腿被鋸掉”這一消息中的圖片就是源自這一墜樓事件。經調查,發佈該信息的網民為奔某某,四川綿陽人,奔某某對其造謠傳謠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公安灞橋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西安網警提醒:網絡社會也有法律底線,傳播網絡謠言屬違法行為。希望廣大網民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對未經核實的信息,不隨意轉發,更不故意杜撰改編,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故意傳播、散佈謠言信息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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