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你觉得昆山电动车主捡刀砍死宝马车主属于正当防卫吗?

中国创业协会会长V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如果错过几秒钟,悲剧就不会发生。白衣人若是个老实人,为这件事吃上官司。也是悲催。但纹身男无限装13,实属咎由自取。纹身男,只想装个13,没想到丧了命。所以没事低调点,也是保护生命啊!纹身男拿个刀,说实话,只想吓唬吓唬白衣男。没想到对方不害怕,还把自己推搡在地,还有,另外两人白白做了吃瓜观众,竟然没起到作用。首先可得劝说纹身男不要冲动。另外白衣男捡到刀的时候,侧面或者后面抱住他,合力夺下刀,也就没事了。但两个人什么也没做。我觉得这个事,真不好说,看警察判断吧!


卧雪眠云A


海龙大哥脾气大 好人见了他都怕 天安兄弟一大把 就是龙哥开宝马 这天龙哥乐开花 酒过三巡不回家 漂亮小妞车里拉 约好去哪啪啪啪 前方路口要右转 公交大车把路挡 旁边还有单车道 一把方向就要绕 电动老哥刚下班 恰好挡在车前方 龙哥脾气被点燃 车上男女也很狂 宝马车上下两人 电动车往路边扔 电动车主不说话 龙哥朋友把他骂 骂人几句就算了 龙哥居然动拳脚 龙哥天天打沙袋 居然没把他踢坏 心里越想越不爽 宝马车上拿刀砍 可能喝的有点高 龙哥舞刀有点飘 朝人砍了四五下 刀没拿稳掉地下 电动老哥速度快 飞身把刀捡起来 龙哥发现丢了刀 肚子也被开了苞 肠花五肚开了腔 想起车上还有枪 鬼吼狼叫叫帮忙 猪朋狗友全跑完 龙哥起身往车跑 结果再次被放倒 拿刀砍人反被砍 黑白无常来收网 玩刀之人毙于刀 贪钱之人须守义 周姓律师来出头 只会引来万人憎 做事说话拼良心 人说鬼话鬼会听 今天你还护龙哥 明天你就陪龙哥 创建于2018.9.1编辑渣渣灰


不是好人嗯哼


我没有法律专业知识,也没有深入研究过什么叫“正当防卫”,所以无法站队,但我想问两个问题:

第一,全社会的民众,如果突然遇到这种“起冲突”(注意,起因是冲突不是有蓄谋的谋财害命),有人拿刀冲向自己,威胁到自己生命,在这过程中,自己夺走(或者捡到)刀后,你都可以反过来拿刀追砍对方,并且已经把对方击倒后,仍然可以继续对其进行刀砍,直至砍死对方为止———这一连串动作今后是否可以适用于所有人去效仿?国家是否鼓励这一自卫行为?

第二,每次我们看警匪片,电影到了结尾,男主角在打倒坏人后并未立刻结束对方的生命,然后总会出现坏人在背后再给自己偷偷做出最后致命一击。基于这种电影剧情几十年的熏陶,我们是不是都普遍认为只有当确认对方已死,才能确保自己是安全的??(长期以来,人们都想隔着屏幕提醒那位男主角,最好是把坏人杀死,再三确认后,你才好去和女主角拥抱在一起秀恩爱,我们都不想看到抱着抱着的时候听到“啊”一声,不是男主角被刺就是女主角为其挡一刀———这,就构成了社会舆论的大背景)

人们在遇到极度危险时,是不是每次都要把对方“杀死”为止?包括,可以先挑了对方的脚筋,废了他的双手后,再慢慢一刀一刀地去结束他生命?或者说可以判断对方往回跑(逃跑)是为了去取更厉害的武器对自己继续侵害???

所以,我再问:第一,受害人在哪个时刻判断出坏人还有继续行凶的能力是为合理的?是坏人手断了?腿断了?倒下了?晕了?还是死了才能确定对方丧失了对我生命构成威胁?第二,怎么去判定受害人在被侵害的过程中,个人受到何种程度的惊吓后把对方杀死是合法的?那个受惊吓的程度怎么去界定?(你不要告诉我,我一看到刀我就受到惊吓要自卫杀死你)

我觉得大家都会站在电动车白衣男的角度去看这个事件的同时,也能站在起冲突的时候你有可能会成为一名控制不住情绪的那一方,有被追打至死的可能。而在你某一刻自己有可能已经产生了“停止侵害”的欲望的时候,自己仍然会被追杀致死…………………………(以后类似案件的判决值得关注)


咸柠七号嘴


不用讨论了,已经有正确答案了,大快人心,万众期待的结果。



弄点儿吹资


昆山马路夺刀反杀案属正当防卫



俺们宿迁


理解几点然后看视频用这几点分析,纹身男,第一点,也是第一凶器刀,第二点是车,第三点,对方人数。第四点,纹身男喝了酒。

然后再看单车男,赤手空拳,一辆顶了天能跑到30公里每小时的电动小单车,外加两条腿。

在纹身男拿刀出来已经无法收场的情况下,各种推算结果都是必须得把纹身男一伙赶离汽车比较远的地方才能保证自己的最大生命安全。

如果是跑,躲着纹身男一伙,被纹身男开车撞了或者碾压,都有极大的生命安全隐患。

不知道我的分析还行不行,觉得行的点赞,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在跑不掉的情况只能拼命抵抗保护自己。


还我美丽星空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骑车男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江苏昆山,宝马男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引发热议。今日,昆山公安通报称:电动车主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薅鼻毛打喷嚏


个人观点,国家法律讲的是追究责任,我认为整个事情最大问题还是出在开车人的身上,事是他跳起来的,追究责任应该把他抓起来,要不是他和电瓶车车主吵架,不会发生后面的事,已不会死人,事挑起来了,自己掌握不住了,到后面跑的最快的就是他,所以我认为一切责任都该有开宝马车的,挑事的人承担!


拓拔海伦


所幸,所有事实真相得以还原,给真恶者应有报应,给自卫除恶者以公道。真是大快人心。光天化日,明目张胆行凶伤人,并随身携带管治刀具,视法纪如无物,视人命如草芥,不能不引起政法、公安及政府和全社会深思。一定要对黑恶势力除恶务尽,并且要常抓不懈,还社会安定和谐!


用户13513471768


当然是属于正当防卫嘛!

宝马师机又有犯罪前科,开车开到自行车道闯了别人,又下次出手打人,打了别人还觉得不过瘾,还从车上拿出把砍刀来砍人,他这样的人本身都不是一般的正常人,完全就是个社会上的人渣败类,他砍别人的时候刀掉在地上,别人本能的捡起来刀保护自己的生命,肯定还是要自卫还击,这一点永远都没有错,为弘扬社会正能量,骑车的白衣男子没罪,是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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