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告知:9月1日起開始預繳2019年度醫保!

告知:9月1日起開始預繳2019年度醫保!

未成年人、大學生、老年居民、

殘疾人、低保人員等城鎮居民

請注意

從9月1日起

2019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繳費工作要開始了

不要錯過繳費時間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2019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將於9月1日啟動。2019年度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實行預繳,預繳期為2018年的9月1日至12月15日。

2019年度城鎮居民參保人員個人繳費標準如下

繳費標準未成年人和大學生220元老年居民、殘疾人510元低保人員個人不繳費

參保居民可享受住院、普通門診及部分門診報銷待遇。其中,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三級醫院二級醫院一級醫院老年居民、殘疾人65%75%80%未成年居民、大學生、低保人員70%80%85%

參保居民還享受居民大病保險規定的相關待遇,即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負擔額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分段按比例支付,支付額度累進結算,不設封頂線。

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支付,補償額度累進結算,不設封頂線:

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5萬元以下(含5萬元)支付50%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支付55%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含15萬元)支付60%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支付65%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20萬元以上支付70%

為解決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的問題,我市貧困人員的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至一般居民的50%,對於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均按照70%進行報銷,且不設封頂線。居民大病保險待遇無需單獨辦理,在辦理出院結算時,醫保結算系統會自動累計參保居民年度內住院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個人負擔費用額,當累計超出大病保險起付線時,超出部分將自動按比例計算補助額,生成的補助額由大病保險基金直接支付,減輕住院居民的個人負擔。

如何繳費

已經辦理參保手續的老年居民、低保人員、殘疾人以及未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居民,請於9月1日起攜帶參保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醫療保險證等相關證件到戶籍所在的街道(社區)登記、繳費;

持交通銀行繳費卡的老年居民可到就近的交通銀行繳存2019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新參保的居民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代辦人還需要攜帶代辦人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費用,沙河口區居民到戶籍所屬街道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其他區域的居民到戶籍所屬區醫保辦事處參保繳費。

為避免影響醫療保險待遇,請監護人在新生兒出生三個月內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在校就讀的學生隨學籍所屬學校統一參保繳費。

低保人員、低保家庭的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和本市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以及病故軍人遺屬中的未成年人個人不繳費,須在預繳期到相關的戶籍所在街道(社區)、學籍所在學校或民政部門申報相關材料並辦理相關手續,才能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請參保人在預繳期內繳納2019年度醫療保險費。錯過預繳期繳費的居民,可在醫療保險年度內補繳當年度的醫療保險費,並從繳費滿3個月後的次月1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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