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民生」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又上调啦!每月增加216元

「民生」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又上调啦!每月增加216元

好消息

失业保险金又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和我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经市政府批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原每人每月1104元上调为每人每月1320元,月增216元,上调幅度达到19.57%。

什么是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主要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据了解,我市共有11500余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享受此次待遇调增,预计失业保险基金将增加支出460余万元。

哪些人群可以申领?

只要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等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民生」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又上调啦!每月增加216元

申 领 标 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还可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

本报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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