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我市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日前,我市印發《商丘市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建立“9+1+N”困難群體全方位兜底扶貧機制,逐步提高農村低保、特困人員保障水平,加大重病、重殘等困難群體救助力度,到2020年全面完成精準扶貧兜底救助全覆蓋工作任務,確保小康路上不落一戶、不落一人。

據悉,全市困難群眾約29.2萬人,其中因病、因殘、因喪失勞動能力等原因需納入低保24.1萬人,特困人員需納入救助範圍4.1萬人,所有困難群眾全部納入醫療救助範圍;1萬人因突發原因造成短期困難納入臨時救助範圍。

此次兜底救助範圍為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原農村五保對象)、困境兒童、重大疾病貧困人員、重殘貧困人員、建檔立卡無力脫貧貧困人口、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以及其他困難群眾。

方案要求,堅持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將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條件的全部納入相應救助範圍,將低保對象、特因人員中符合建檔立卡條件的全部納入建檔立卡範圍,實現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堅持分類施保、重點保障。對不同類型救助對象按照相應政策納入不同保障範圍,對因病、因殘等特殊對象進行重點保障,精準解決救助對象困難;堅持統籌推進、合力保障。統籌救助政策和資金資源,有效銜接各種社會救助制度,對兜底保障對象進行全面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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