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小伙表示要起诉,你怎么看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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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也没用,小伙也已经放弃了起诉。一是因为小伙打听到律师费要4000,二是因为警察的调解。我们来看看警察是如何劝说小伙放弃起诉的。

浙江金华婺城区交警事故中队王林警官:“我个人想法,这个人(扶人的网友)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其实无非是他(老人)家属这边出面道个歉,或者给他报销掉(路费),你说要是起诉的话,我个人觉得是有点过了,当然他要起诉也是他自己的权利。”

警察觉得起诉有点过了。小伙说要起诉后,老人满不在乎,可见老人非常清楚小伙没钱起诉、警察也不会支持小伙。

碰瓷的问题不在于是否起诉,而在于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警察或法院会做出有利于碰瓷者的决定,就像“你没撞他干嘛要扶”一样。

如果一个人被撞了,由被撞者提供证据自己被撞了,那么碰瓷数量就会大大减少,有摄像头的地方,碰瓷者不会实施碰瓷,没有摄像头的地方,碰瓷者需要自己提供证据,显然碰瓷者无法提供证据,因为他是碰瓷的。

但现在是需要救人的人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撞,碰瓷者凭一张嘴说被撞了,救人的人就需要花大量时间、精力去找摄像头、去找目击证人证明自己没撞,这完全反过来了。

所以最好办法就是按照疑罪从无,被撞的人如果无法证明是被别人撞的,那不管是碰瓷还是真被撞了,都由被撞者自己承担,这虽然会“误杀”真的被撞的人,但寻找证据本就应该是受害者和警察的事情,而不应该让救人的人自己去寻找证据来证明自己清白。


刘权林


表明观点:小伙子既然提起诉讼,那么我想最多也就是民事诉讼主张对方承担这段时间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用等。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说老人此种“碰瓷”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虽然没能得逞,但是从其行为来看,已经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对于这种耍无赖的行为我觉得也应该管管了!

事件不再赘述了,原因很简单,小伙子见义勇为好心去产妇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结果还被诬赖,幸而一个民间摄像头记录下一切,得以真相大白,但是即使如此伤者的妻子依然要求小伙子去医院看看伤者,还表示好人做到底。面对这样的无赖,我想应该管管了!总不能一直都是证明自己清白之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长此以往只会助长此类诬赖事件的发生!

根据案涉的情况来看,老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通过案件事实来看,老人明知不是小伙子撞倒其本人的情况下,以小伙子撞人为理由要求小伙子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并且索赔的行为来看,难道不是敲诈勒索?

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本案中老人并没有得逞,但是并不代表其没有任何责任,因为根据规定来看,其虽然没有索取到财物属于犯罪未遂,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是并没有规定免于处罚!针对这样的老人,如果不予以惩处!何以对其他类似的犯罪分子予以警示?

回顾今天为何老说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诚信的确实,惩处的缺失,倘若针对此类无赖能够严惩!我想最起码可以保证,年轻人能扶得起老人!小伙子,我支持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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