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移風易俗︱蒼南發佈紅白喜事細則 堅持“非親不請或少請”原則

移風易俗︱蒼南發佈紅白喜事細則 堅持“非親不請或少請”原則

移風易俗︱蒼南發佈紅白喜事細則 堅持“非親不請或少請”原則
移風易俗︱蒼南發佈紅白喜事細則 堅持“非親不請或少請”原則

昨天下午,蒼南縣召開移風易俗綜合改革行動動員大會,出臺《蒼南縣移風易俗綜合改革行動實施方案》《蒼南縣喜事新辦實施細則》和《蒼南縣喪事簡辦實施細則》等文本,明確劃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等紅白喜事合理標準。10月15日起,蒼南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操辦嫁娶喜慶事宜城區餐標每桌不準超過2800元,其他地方每桌不準超過2000元;簡辦喪事,殯期一律不得超過3天,非親人員白事禮金不超100元。

訂婚宴席不準超過5桌,城區餐標每桌不超過2800元

喜事新辦

在操辦嫁娶喜慶事宜方面,《蒼南縣喜事新辦實施細則》堅持“非親不請”或“非親少請”原則。訂婚宴、啟媒宴宴席不準超過5桌,總人數不超過50人;婚宴單方宴請人數不得超過20桌,總人數不超過200人;雙方聯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40桌,總人數不超過400人;靈溪鎮、龍港鎮城區餐標每桌不準超過2800元,其他地方每桌不準超過2000元,不得分發禮金、禮券、禮品;推行人情隨禮封頂制,親屬之間低標準隨禮往來,非親人員隨禮不準超過300元。

同時,倡導不使用豪華車輛,迎親車隊不準超過5輛;不準在酒店門口、主幹次道設置、擺放賀喜拱門;不準在公共場所、住宅區燃放煙花爆竹和紙禮炮;不準在主次幹道、街巷通道、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場所佔道搭棚、擺設宴席,不得婚鬧擾民;婚慶禮儀不準超過半小時。

此外,喬遷新居、慶生祝壽、滿月週歲、啟蒙上學、升學謝師、參軍就業、開業慶典等喜宴不準超過5桌,總人數不準超過50人,餐標不得高於婚宴標準,不準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

《細則》中指出,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等需嚴格執行操辦婚事喜慶事宜事前報告、事後報備、公示制度。根據組織人事關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宴席時間、宴請人數、禮金清單等內容。各單位受理操辦婚事喜慶事宜報告後,對報告事項不清楚、不明確的,應要求報告人重新報告;對發現有違反規定的問題線索應及時報告紀委(監委)。

殯期一律不得超過3天,非親人員白事禮金不超100元

喪事簡辦

在喪事方面,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等操辦喪事需帶頭一律從簡,反對大操大辦。辦喪期間平時用餐僅限於操辦工作人員、直系親屬,不超過5桌,總人數不超過50人;出殯酒席不超過20桌,總人數不超過200人;不得變相搞流水席。非親人員白事禮金(人情紅包)收送均不超過100元/人,不得以單位名義贈送禮金(逝者所在單位工會慰問金除外)。

再者,辦喪殯期一律不得超過3天,即從死亡之時起72小時。特殊情況下,經所在鄉鎮審批後不準超過5天;樂隊不得超過2班,總人數不得超過20人,上午6點之前、晚上8點之後不得奏樂;火化時往返殯儀館的車輛和出殯(送殯)車輛均不得超過5輛(放置骨灰車輛以及樂隊車輛不計算在內)。不得租用非法營運車、非法改裝的花車、西樂車、電子花圈車、電子屏幕車。

此外,《蒼南縣喪事簡辦實施細則》對辦喪期間的靈堂靈棚、宗教儀式、煙花報紙、迷信用品、宗族宗教旗幟、出殯線路等方面都有明確詳細的規定。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嚴格執行操辦喪事事宜同樣將事前報告、事後報備、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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