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漢壽一名有93條交通違法未處理的小車司機,因醉駕致1死3傷被逮捕。
車禍現場截圖。
小車司機叫周某紅,男,48歲,系漢壽縣蔣家嘴鎮蓮塘社區人。2016年2月1日,他從漢壽某寄賣行購買了一輛號牌為湘J553*E的小車。雙方在車輛轉讓協議中約定,與車輛有關的法律責任以交易當日為界,此前由寄賣行負責,此後由周某紅負責。
周某紅購買湘J553*E小車後,從當年2月17日開始,到2018年8月18日止,共有交通違法紀錄106條,尚有93條未處理。這些未處理的交通違法均屬電子監控記錄,有一次性記滿12分的,也有記3至6分的,累計176分;罰款總額11800元。近年來,公安交警部門違法清零的力度不斷加大,毎一條交通違法都通過短信平臺自動提醒當事人及時接受處理,但周某紅一直不當一回事,是漢壽近三年少有的“違法大王”了。除了違法未處理,其車輛超過檢驗有效期已一年多,脫保也有一年多。
8月23日,周某紅醉酒駕車引發了漢壽群眾廣泛關注的一死三傷慘烈車禍。
8月23日,與朋友在漢壽縣城區辰陽路一餐館晚餐時喝了3瓶啤酒後的周某紅,意猶未盡,又駕駛湘J553*E小車,搭載兩個朋友,再去建設西路的夜市吃宵夜。當日20時19分,周某紅所駕小車途經芙蓉路芙蓉世紀城路段時,超越前方車輛,一連撞倒正常通過人行橫道的4名行人。
這4名行人,分別是居住在漢壽縣城區的63歲婦女梅某南(戶籍所在地為安鄉縣)和6歲男孩阮某皓祖孫倆、63歲男子鍾某祥和5歲男孩鍾某霖祖孫倆。梅某南經搶救無效死亡,其他三人受傷住院救治。
案發後,經抽血檢測,周某紅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4.1毫克/100毫升,屬於醉酒駕駛。公安交警部門認定,周某紅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案發第二天,周某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9月7日,該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周某紅執行逮捕。
指認喝酒現場。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等待“違法大王”周某紅的既有刑事責任、鉅額賠償,還有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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