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乘客開車門撞傷他人應該承擔責任嗎?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若乘客在到達目的地

下車開車門時不小心撞傷他人乘客應該承擔責任嗎

乘客開車門撞傷他人應該承擔責任嗎?



乘客開車門撞傷他人應該承擔責任嗎

第一,如果乘客在開門時確實進行了詳細的觀察,由於不可預見的因素未能觀察到,而發生了開車門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就是意外,乘客不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但如果乘客沒盡到觀察義務,有過錯,就有可能構成犯罪,從而承擔刑事責任了;或因為疏忽大意觀察不仔細,那麼開車門時發生意外導致他人死亡,則是過失致人死亡,若導致他人重傷,則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

第三,如果是司機停車位置不對,導致乘客開門撞死人,也有可能不承擔刑事責任,因為過失犯罪時不存在共同犯罪的行為的。但是民事上可能會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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