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聚焦
4月5日下午14時55分,高速交警滿城大隊執勤民警蘇尚偉、錢達峰在滿城北收費站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一輛白色的小型轎車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
但該駕駛人吞吞吐吐,僅出示行駛證,謊稱駕駛證在車內,需要好好找找,但多次尋找駕駛證未果。隨即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身份證,並利用身份信息進行核查。經查:該駕駛人王某所持有的駕駛證狀態顯示為吊銷。
在證據面前,王某承認自己2016年由於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證被吊銷,但心存僥倖,駕駛證被吊銷後,多次駕駛機動車。民警對王某駕駛證被吊銷期間仍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人王某進行處罰。
河北高速交警保定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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