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增机动车违法停车处罚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景区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从2018年9月6日起,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将新增渊源路、古井北路2条道路为禁止停车路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五项予以处罚(违法代码:1039B)。9月15日开始实施,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互相转告。
特此通告!
宜春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三大队
2018年9月6日
↓↓↓
渊源路段——道路及道路两侧、草坪都为禁停区域
古井北路——古井泉街也是禁停路段
龙泉花苑门口
乱停车的危害有哪些?
☑乱停车侵占道路资源,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车辆乱停放在公路上,妨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容易妨碍后面来人视线,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驾驶人避让不及造成交通事故;
☑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城市正常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
有些同志们又该问了:
这不让停、那也不行,我停哪儿?
(1)渊源北路200米处有容纳245辆车位的临时停车场
(2)古井北路附近有容纳230辆车位 的大布地下停车场
蜀黍们也是穷尽各种办法找出度假区哪些地方有免费停车位,
请大家有序停车,不要随意停车。
已建车位
本期审核:刘乐
扫码,一起关注宜春交通
閱讀更多 宜春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