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你覺得“高鐵佔座女”應不應該被單位開除?為什麼?

XS小廝


高鐵霸座男孫某事件還未平息,卻又出現一個湖南的霸座女周某,一時再成輿論熱點!對於這樣胡攪蠻纏、囂張跋扈的人只會是社會的負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的和諧,也難怪被社會所唾棄!據說該女子還是永州某醫院的一個護士長,一定程度上也給醫院帶來了惡劣影響,被工作單位開除的可能性很大,我想即使不開除也沒臉再去上班了吧!

再來回顧下事件的經過,9月19日,在永州開往深圳北G6078次列車上,一位湖南周姓女乘客持10D車票,座位是靠過道,其上車後卻執意坐在靠窗的鄰座10F位置,引起該座位乘客不滿,引發衝突!

而後,列車安全員前來調解,過程持續兩分鐘,該女子還是執意不讓座,胡攪蠻纏,並強詞奪理說座位上沒有標註座位號是可以隨意坐的!無奈,列車工作人員把10F座位乘客安排到了其他車廂靠窗位置。

據瞭解,通過調查,衡陽鐵路公安機關已經對周某以擾亂公共秩序處於200元的罰款,處罰較輕,算是以示警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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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雖然只是換了個座位坐而已,沒有坐到自己買的那個座位。不遵守乘坐規定紀律。沒有紀律性。

但這種人沒有組織,沒有紀律,沒有道德。不過,還不至於開除。但什麼以後評模,晉升,加薪。單位就要卡嚴。

象這種人絕對不能讓她得逞,就讓她做一個普通工人。給她記大過,要當眾處分,以懾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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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單位的事,那是公安的事,單位有點越俎代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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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開除她有點過於嚴厲。其實就是鐵路對她的處罰過於輕了,對於這種無賴,首先,是要拘留15天,其次,記入黑名單限制乘車5年,是長客,飛機都要限制的那種,再其次,就是罰款,3000元。只有違法成本太高,才能讓他們心疼。只要你違法,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要給與嚴厲的懲罰,只有嚴厲的懲處,才能消除這些老賴,無賴,而不是期待他們自身素質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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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是絕對正確的,一個破壞社會公共秩序的人,就應該接受整個社會道德的遣責和評判,特別是對車公安人員的行為表現提出不瞭解,不信任的批評,一個維護公共秩序,維護公共安全的警察,當時為什麼不能把那個人強制執行拘留處罰呢,警察沒有強制執行效力,那就是默認那個人搶座位是合理合法的,事後又罰款,又禁止座車天日,社會空間安全管理,安全防範,警察必須具備做到,事前有準備,事中有措施,事後有結果,如果事情發生了,警察沒有措施解決問題,而是在事後罰款處理,這樣的安全防範,和安全保障下的公共空間安全隱患安全秩序,那就是達不到要求的


和140104879


其實,周某名聲已臭了,開不開除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此人是否汲取教訓,痛改前非,爭取做一個守規矩的人。如果她死不悔改,今後人緣會極差,永遠會被人議論,成為人們無聊時間的口頭新聞。作為一個女人不珍惜的名聲,即使她再漂亮,也會丑三分。因此,對於這個沒有公德心的女人,辭退她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否知恥,是否願改。


楊波


高鐵管理比長途公交,比市內短途公交要高級。公交車上很多乘車人,購了票,卻因座位不足,提倡讓座。讓座的故事,有正能量,也有奇葩,逼人讓座,乃有啥,修理人家!綠皮火車上,乘客也是擠鬧的。高鐵多佔座,或許是購了兩票,而同行人失約,憤而撕之!再發展,遭單位處罰,可就更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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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社會規則和道德底線!讓自己的醜鄙暴露在公眾面前,成為了網黑!難道不付出一點代價?對於她他的囂張氣焰,無理取鬧!既然目前沒辦法嚴懲,小懲不足以平民憤!被單位開除這樣的結果或許有點警示作用!沒有相應的法規,道德更約束不了這種無恥的人!這樣!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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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不講道理的無賴,只要是驚動的警察動用了警力,要麼帶回警局,一大堆麻煩無比的程序用在她身上,要麼就給她們戴上手銬,在最近的站點停車後直接扔下去。並且通知所有車站,一個星期禁止此人購票或是再次乘車,通知所有附近酒店賓館,一個星期內禁止此人入住。就這幾個措施就足夠了。


涅槃209825


高鐵霸座,充分的表現了一個人的道德素質。這樣的人在單位也肯定是人上之人,橫行霸道習慣了,也就不以為然了。這樣的人想幹好工作也十分困難,放在哪裡只會給哪裡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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