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 列出“負面清單” 防止“燈下黑”

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光巖)日前,深圳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在檢查中發現,該市某區紀委監委在執紀審查工作中存在問題線索處置不規範、調查取證不嚴謹等問題。依據近日出臺的《深圳市紀檢監察干部執紀審查、監察調查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該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和具體辦案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

如何保證紀檢監察干部規範行使審查調查權,是備受關注的問題。深圳市紀委監委出臺《辦法》,對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履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職責劃定“紅線”,列出“負面清單”,對因工作過錯觸碰“紅線”的將嚴肅追責。

與此同時,深圳還配套出臺了指向性和操作性更強的《深圳市紀檢監察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登記備案辦法》,為審查調查工作再加一道“封印”。

幹部出現哪些情形將被追責?《辦法》列出了執紀審查、監察調查流程中46種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情形。紀檢監察干部在履職過程中一旦出現《辦法》裡規定的情形,就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那麼,一旦發生需要追責的問題,由誰來追責呢?《辦法》明確,由紀檢監察干部監督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牽頭實施,同時規定紀檢監察干部監督部門人員在審查調查工作中出現過錯需追究責任的,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指定專門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值得一提的是,與黨紀追究一樣,執紀審查、監察調查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

深圳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最大程度確保了對審查調查全流程和全人員的問責追責全覆蓋,使責任追究情形更為細化、執行更具操作性。“我們不僅要通過完善制度構建起對紀檢監察干部全方位自我監督網絡,也歡迎來自社會和媒體的外界監督,以切實維護特區紀檢監察隊伍的純潔和肌體健康。”

前不久,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國家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深圳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正在著手優選聘請一批特約監察員。下一步,會邀請他們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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