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1月19日至1月23日,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百日行动后期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连续查获两起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月19日凌晨1时,执勤民警冯霖在辖区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桂N牌照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立即上前询问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神色慌张,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随即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67mg/100ml,经询问得知,李某于晚上喝了多瓶啤酒,无法正常开车;民警冯霖即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车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1月23日晚,十四大队执勤民警在邓明斌副大队长的带领下在贵港收费站设置临时检查点,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设备,严查过往车辆。22时15分,一辆桂K牌照SUV迟迟不进待检区,民警梁忠辉敏锐地察觉到该车可能存在问题。民警梁忠辉按照执勤执法规范将车辆拦停后,并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检查中,发现该驾驶员梁某脸色绯红,车内还散发有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仪测试,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梁某当时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据民警了解,梁某喝了点白酒,自认为其精神状态可以开车,不想还是超过了酒驾标准。民警对这名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告诫其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并对这名驾驶人依法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驾驶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下一步,十四大队将持续保持“零容忍”常态化严打严治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十四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1月19日至1月23日,十四大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百日行动后期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连续查获两起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月19日凌晨1时,执勤民警冯霖在辖区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桂N牌照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立即上前询问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神色慌张,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随即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67mg/100ml,经询问得知,李某于晚上喝了多瓶啤酒,无法正常开车;民警冯霖即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车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1月23日晚,十四大队执勤民警在邓明斌副大队长的带领下在贵港收费站设置临时检查点,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设备,严查过往车辆。22时15分,一辆桂K牌照SUV迟迟不进待检区,民警梁忠辉敏锐地察觉到该车可能存在问题。民警梁忠辉按照执勤执法规范将车辆拦停后,并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检查中,发现该驾驶员梁某脸色绯红,车内还散发有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仪测试,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梁某当时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据民警了解,梁某喝了点白酒,自认为其精神状态可以开车,不想还是超过了酒驾标准。民警对这名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告诫其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并对这名驾驶人依法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驾驶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下一步,十四大队将持续保持“零容忍”常态化严打严治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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