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我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我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拳出击,从严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安化县黄良团伙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18年10月以来,政法机关针对安化县黄良团伙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介绍、引诱、组织卖淫,强奸,强制猥亵等14宗犯罪行为展开侦查,现已立刑事案件38起,对3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逮捕27人,刑拘1人,取保候审5人。

安化县公安局东坪派出所、城南派出所部分干警在黄良团伙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过程中充当“保护伞”,存在有案不立、有证不取、接警不出等行为;安化县看守所辅警存在跑风漏气行为。2019年4月,东坪派出所所长谢琼、副所长莫鹏、刘瑾,城南派出所所长曹论文,看守所副所长蒋学文、辅警刘涛等6人被党纪立案审查,城南派出所副所长彭邵峰被党纪立案和政务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桃江县唐珀鸣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保护伞”的问题。

2016年6月以来,桃江县亚孚加油站法人代表唐珀鸣利用担任桃江县燃气行业协会会长的身份和便利,违规成立“县燃气行业协会安全监管和市场秩序稽查队”,协会稽查队为维护唐珀鸣控股经营的灰山港镇宏昌液化气站和珀宏、东区、蓝剑等液化气站利益,帮助其垄断市场,滥用职权,非法扣押他人液化气罐和运输车辆,暴力殴打他人。2018年11月,唐珀鸣因违建、违规经营和涉黑涉恶问题被桃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9年1月,被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桃江县住建局燃气管理站原站长夏建明、副站长文伟等人违规指导桃江县燃气行业协会成立稽查队并向队员发放“工作证”,为唐经营企业牟取暴利提供“保护伞”,明知稽查队员无执法资格,却任由其非法执法,夏、文两人还收受唐珀鸣的红包、油卡。桃江县行政执法局规划执法大队大队长彭灿辉、县商务和粮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颜朝辉对唐珀鸣违规建设并长期非法经营加油站查处不力、监管不到位。2019年3月,夏建明、文伟、彭灿辉、颜朝辉四人被政务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光明资管委原主任陈义生、原支部书记李中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涉腐的问题。

2017年4月,湘银益源肥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程序拍买到位于光明村辖区内原家家润公司土地和房产所有权,并于2017年9月6日正式进驻该公司。光明资管委原主任陈义生等人以原家家润公司欠他们工程款为由,以渣土堵门、村民“请愿”、强行阻工等方式逼迫湘银公司支付145万元。光明村原支部书记李中秋如法炮制,要求该公司另行支付其10万元。湘银公司为息事宁人,被“自愿”向李中秋借款70万元,一年后支付利息30万元,并出具一张100万元的欠条给李中秋。因案发,其获利尚未得逞。

2018年8月,广东腾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并准备转运一批原裕敬鞋厂的旧设备,李中秋获悉后安排下属及村民陈某、刘某某等人以裕敬鞋厂承诺支付其300万元损失为由采取堆土堵门的方式阻止腾宏公司拖运设备,强行阻工,寻衅滋事。同时,陈义生、李中秋还涉及到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李中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处理。2019年3月,陈义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处理。

(益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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