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市法院對首起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案件作出終審裁定

市法院對首起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案件作出終審裁定

市法院對首起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案件作出終審裁定

近日,市法院刑二庭對李某某等9人惡勢力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一審查明,自2012年以來,被告人李婷婷、仰國明、王江偉、李恆、謝鵬、謝志強、郭峰、郭鵬飛等為所欲為,惹事生非,在渭源縣境內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尋釁滋事、故意損毀和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和生活秩序。其中,2017年12月27日晚,李婷婷等人在受害人方的邀約下到達案發現場滋事,迫使對方人員潑汽油放火,釀成2死8傷的嚴重後果,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被告人李婷婷還以他人經營的“貝克漢堡”店侵犯其經營權為由,糾集多人以驅趕客人、佔座消費、毆打服務人員等手段多次干擾他人合法正常經營,迫使“貝克漢堡”店經營者給付李婷婷35000元。

2019年1月28日,渭源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罪判處李婷婷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其餘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後,被告人李婷婷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市法院对首起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案件作出终审裁定

市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上訴人,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量刑適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相關規定作出上述終審裁定。

該案系市法院首次二審受理的惡勢力組織犯罪案件,該案的及時審結和生效裁判,對全市法院準確把握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性質,統一裁判尺度,打準打實黑惡勢力犯罪將起到積極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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