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9 小课堂:缴纳社保,现在明白还不晚

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社保缴纳影响着劳动者今后的退休养老等诸多待遇,缴纳社保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然而,有些企业和职工却对社保缴纳存在一些误区。比如说:

1、问:单位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员工转正后才缴,这个说法对吗?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医保中心征收。

沂源县社保中心提醒您: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因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造成劳动者达到规定条件后,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2、问:让员工签订承诺书,放弃缴社保合法吗?

如今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本人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这是违法且不合理的。

沂源县社保中心提醒您: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会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放弃承诺书而能免除,用人单位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来增加员工工资的形式不合法,签订的承诺书是无效的。同时,用人单位也会存在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被追究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虽然当时感觉省了一部分资金,但长远看会对单位发展不利。

3、问:单位仅以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基数缴社保能行吗?

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只有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月平均工资的60%时,才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单位直接以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社保的做法不但违法,而且还会影响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险待遇,特别是退休待遇。

沂源县社保中心提醒您: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逾期不缴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

4、问:单位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纳社保可以吗?

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发放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沂源县社保中心提醒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因此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就社会保险费私下进行约定,用人单位支付现金让员工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违法。

5、问:档案没转移到单位就无法缴社保 ,企业这个理由充分吗?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入新单位,这时有些单位会借口因为没有档案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实际这是不对的,档案未收到并不能成为单位不缴社保的理由。《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沂源县社保中心提醒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的理由,用人单位的以上做法违反了社会保险法。

6、问: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这种说法正确吗?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7、问:2019年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照什么标准缴?

自2019年1月起,一是国家规定,按照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相当于调低了缴费基数,参保人按照100%缴费由上年度缴费基数5775元降至本年度5449元,全年可少缴782.4元,参保人员负担减轻不少;二是缴费基数可以在山东省公布的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69元,上限为16346元,参保个人选择余地比较大,这是变化比较大的地方,原来是60%、80%、100%三个档次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仍然是按照选定缴费基数的20%。

沂源县社保中心提醒您: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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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问: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怎么缴纳养老保险费?

新参保或变更缴费档次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工商银行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就近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县政务中心D-1区人社局窗口办理参保或变更手续,确定缴费档次,将款项存入登记的工商银行银行卡,社保费由银行直接代扣。

不变更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按照去年标准,只需将足额资金存入到已经登记的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银行卡即可,社保费由银行直接代扣。

沂源县社保中心提醒您:每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即可缴纳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10-11月是集中缴费时间,请在11月30日前按照本人选定的档次,足额存入登记的银行账户中。

9、问: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政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养老金水平“只升不降”。自2005年以来,已经连续涨了15年,今年7月份刚刚进行了第15次调增待遇。

沂源县社保中心提醒您:社会保险有别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由政府主办,计发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等挂钩。

10、问:退休养老待遇高低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影响退休养老待遇主要指标:一是平均指数(也就是选择的年缴费比例,60%-300%);二是个人账户储存额(与缴费基数关系紧密);三是缴费年限。缴费15年只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因此为了您能多拿养老金,请按时足额缴费,尽量不要无故中断缴费。

以下表中王某本年度实际退休养老金构成为例,通过王某退休待遇核算支付表可以清晰的看出缴费基数越高,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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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问:退休人员终老后直系亲属享受的待遇分别有什么?

(1)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部分,根据规定要依法继承;

(2)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标准为1000元;

(3)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1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8年发放标准为56730元,2019年尚未公布数据);

(4)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可按月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现在企业补助标准为430元(随政策调整)。

12、问: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参保?

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镇(街道)填写《参保登记表》,经审核后即可参保。现在为了方便参保人参保,一般可以委托村协办员(会计)代办。

13、问:居民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集中缴费?如何缴费?

每年的10月至12月为居民养老保险的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人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代扣银行账号内,由税务部门协同银行进行批量代扣。居民养老保险费从2019年4月起正式由税务部门征收。

14、问:参保人按照什么标准缴费?缴费补贴如何确定?

我市缴费标准统一确定为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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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问: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社保卡等材料,到所在镇(街道)办理养老待遇申领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即可享受待遇,按月发放到社保卡账户中。

16、问:居民养老金有哪几部分组成?当前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是多少?

居民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额/139。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县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18元。

17、问: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

缴费人员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18、问:查询社会保险参保或者领取养老金信息的途径有哪些?

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服务大厅、“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温暖淄博人社”微信或自助查询终端,也可以到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查询。涉及人社部门的社保、就业等信息都可以在APP上面查询了解,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高效服务。

沂源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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