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省管、市管河道管理範圍的公告

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對我市省管、市管河道管理範圍劃定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永州市省管河道是指湘江干流永州市河段。

二、本公告中永州市市管河道是指湘江東源、湘江西源、蘆洪江、石溪江、煙江、黃陽司河、楚江、桴江、茆江、愚溪河、臘樹村、賢水、祁水、白水、蔣龍灘、龍白江河、河埠塘河河段。

三、管理範圍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範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行洪區,兩岸堤防及護堤地。無堤防的河道,管理範圍線為設計洪水位或歷史最高洪水位線。

四、禁止在河道管理範圍內從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堤防安全的活動。對違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規和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特此公告。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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