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红牛中国商标请求和37亿索赔被驳回

红牛商标的争夺战已经长达4年之久,11月28日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

红牛中国商标请求和37亿索赔被驳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利归属等法律争议等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中国)做为上诉人,请求法院确认其对第878072、878073、1289559等17个红牛系列商标享有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医药)向其支付总共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

红牛中国在起诉全过程中表示,若不可以确定上述红牛系列商标由红牛中国独立享有使用权,则请求确认红牛中国和天丝医药共同所有。

但针对红牛中国的所述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法院作出了不予支持的裁定。

判决书显示,从合资公司合同的设立目的和过去二十余年彼此仍未存有相关争议等层面解释,红牛中国享有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规定。

而针对红牛中国要求天丝医药支付广告宣传费的请求,法院认为,红牛中国存在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到、且已就相关广告宣传费用记入企业运营成本等情况,因此这一请求也被拒绝。

至此,红牛中国此次起诉的所有诉讼请求均被法院驳回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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