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鹽城、南通兩地12家法院齊聚東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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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南通兩地12家法院齊聚東臺!

  11月21日上午,黃海溼地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實踐基地授牌暨區域協作協議簽約儀式在東臺舉行。鹽城、南通兩地12家法院現場簽署《黃海溼地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並在東臺條子泥溼地公園、大豐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鹽城溼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湖九龍口、如東小洋口旅遊度假區掛牌成立5個司法保護實踐基地。

鹽城、南通兩地12家法院齊聚東臺!

  此次成立的5個司法保護實踐基地,是結合黃海溼地生態發展實際,根據自然資源、生物種類和環保產業等分佈情況,經過認真調研、專家會審、多方論證後精心挑選的。實踐基地的主體主要由法院審判人員、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人員、行政機關執法人員、高校與科研機構專家學者等共同組成,是進行環境資源審判理論與實踐研究、為環境資源審判提供專家輔助服務、實施生態環境損害替代性修復、組織法學教育研修實習、開展環境資源保護宣傳教育的綜合服務平臺。

鹽城、南通兩地12家法院齊聚東臺!

  同時,由東臺法院發起,鹽城轄區開發區、大豐、亭湖、鹽都、建湖、射陽、阜寧、濱海、響水法院,以及南通轄區啟東、如東法院共同參與簽訂的《黃海溼地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是今年省法院正式實施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改革以來,全省簽訂的第一份涵蓋生態功能區域所有法院的司法協作協議,示範意義重大,有助於更好的形成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合力,不斷提高黃海溼地自然遺產保護、管理和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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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鹽城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王世華出席會議並講話。王世華院長指出,設立實踐基地、構建協作機制,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依法保障建設全國生態文明示範區的重要舉措,是切實增強環境資源保護整體合力的現實路徑,是不斷提高環境資源審判能力水平的重要載體。各法院要切實發揮實踐基地和協作協議的功能作用,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樹牢新時代環境資源司法新理念;堅持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服務保障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堅持發揮環境司法示範引領功能,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堅持環資執法司法保護聯動協作,形成齊抓共管、多元共治良好局面,全力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水平,為擦亮世遺品牌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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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曹忠明出席會議並講話。曹忠明院長表示,南通兩級法院將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大局意識,加強溝通協調,全力以赴為黃海溼地環境資源法庭的各項工作提供協助和便利,保證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的常態化、高效化運行。當好“信息傳遞員”。在政策傳遞、信息共享、法治宣傳等方面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當好“後勤保障員”。在異地立案、巡迴審理、執行聯動等方面,盡全力為黃海溼地環境資源法庭的各項審判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當好“糾紛協調員”。建立多元解紛機制,協助集中管轄法院促進環境資源糾紛的實質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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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環資庭副庭長陳迎到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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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海玉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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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臺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許峰致辭

  司法保護實踐基地和司法協作協議成員單位代表以及東臺法院作了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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