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监察体制改革】“携手”上级主管部门 普洱严查驻普单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


【监察体制改革】“携手”上级主管部门 普洱严查驻普单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

思茅海事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李金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普洱市纪委监委监察调查。

这是普洱市纪委监委与上级主管部门“携手”联动,严查的驻普洱单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之一。

针对上级管理半径太长,难以实时指导监督,普洱纪检监察机关难以开展有效监督的实际,普洱市纪委监委与中央、省驻普单位统筹协调,于今年6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纪委监委与中央、省驻普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审查调查工作联动机制——特殊情况下的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经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可以组成联合审查调查组。

“我们在查办有关案件中,发现了李金所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鉴于其工作地点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云南省监察机关管辖规定(试行)》,报请省纪委省监委同意后,主动与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协商管辖,及时启动审查调查工作联动机制。”普洱市纪委监委专案组负责人介绍,该案由发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审查,普洱市监委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开展监察调查。

留置调查初期,李金所自认为有上级主管部门当靠山,拒不供述、难以攻破。专案组向其讲清与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开展联合监督的行动,打消其“有人保护”的侥幸心理,同时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实现信息证据共享互通,同步同向发力。

专案组人员运用技术手段对与李金所有交往的大量人员进行了筛查,不断做涉案人员的思想工作,在大量证据面前,李金所开始交代问题。9月18日,其涉嫌犯受贿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驻普单位作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普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良好社会发展环境中不可或缺。”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浡尧说。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运用与中央、省驻普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及协商管辖,先后查处了4名驻普单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谢进 伍晓慧 丁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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